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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畅读精品小说

努力的菜鸟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军事历史《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是作者““努力的菜鸟”诚意出品的一部燃情之作,胡从高顺两位主角之间虐恋情深的爱情故事值得细细品读,主要讲述的是:兵都脸色惨白一片,手都在颤抖了,他们除了在战场上,何曾面对过这种煞神啊。就是那些被俘虏的女人们也都忘记了惊呼,全被这突然发生的一切惊呆了,脑子里根本忘记了思考和其他一切。但那些匈奴兵也不傻,单个人明显不是高顺的对手,就一起朝他挥刀杀了过来。高顺好不迟疑,自次冲向中间那辆牛车。他不能直接面对剩下的七个人,那样他也很难活下来,而且他的体力......

主角:胡从高顺   更新:2024-02-19 0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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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畅读精品小说》精彩片段


黑娃虽然并不情愿,但还是将自己的弓箭给了高顺。

高顺便快速朝着另一个另外一个个方向爬了过去,他不能让战斗波及这些普通人。

最后,高顺在一个稍微低洼的地方停了下来,准备伏击这一队匈奴兵。

300米……200米……100米……

慢慢的,双方的距离靠近了,对方并没有发现他的存在。

或者说,对方根本没想过有人会伏击他们,毕竟这里是草原上,几乎没有过单个汉人伏击他们整队匈奴兵的事情发生,他们只关注远处有没有大队的汉人军队。

高顺昨天练习弓箭的时候,早就试验过,这弓箭射程很弱,最多只能射出30米远,也就是说,有效杀伤,必须在20米以内,不然难以击杀。

他在等,如同草丛里的一块石头,背上还被他盖了厚厚的草,看上去很不显眼。

50米了,这个距离已经很接近了,后面不远处的黑娃都感觉自己的手心里直冒冷汗。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碰到的这个人这么镇定,起码他不具备!

30米,已经进入弓箭射程!

20米,高顺还没动,因为对方没发现他,进入射程的仅仅是前方的三个人。

他已经看清楚,这些匈奴兵身上都背着弓箭,明显比他手上的要好很多,相信在他出手的那一刻,这些人也会立刻动手!

15米了。

“嗖!”

一支箭支陡然从草丛里飞出,如同地面射出的一道寒芒,在这极短的距离就准确的刺穿了最前面那个匈奴兵的咽喉。

一箭封喉!

黑娃真的惊呆了,这还是那个昨天第一次射箭才射出十米的人吗?他有些怀疑自己的记忆了。

但事实就是事实,那个匈奴兵一声不吭就倒了下去,从马上坠落。

那人旁边两个人竟然一时没反应过来,眼神中有些茫然。

于此同时,第二支箭已经射出。

再次倒下一人。

终于,其他的人反应过来了,猛然一声怪叫就响了起来。

但也仅此而已,高顺已经从草丛里站了起来,对着那个人就一箭射出。

那人之前没发现高顺的位置,因此这一箭必然躲不过,当场毙命。

高顺立刻飞扑过去,同时,将手上的弓箭往身上一套,冲向了距离他最近的那个匈奴兵尸体。

冲到近前,一把抓起那人身上的弓,来不及取下对方身上的箭壶,他就抓了一把箭支过来,插进了自己身上的箭壶。

接着,他马上张弓搭箭,用新得到的战利品就对着后面一个举刀冲来的匈奴兵射出一箭。

他也不去看结果,马上一个侧滚翻,闪身躲开两米多远,再次半跪而起,又是一箭射出。

马上有人惨叫落马。

至此,十五名匈奴兵已经有五人阵亡,后面的黑娃都看傻了。

眼看对方有人要冲过来了,后面还有人搭弓射箭,他已经来不及射箭,干脆将手中弓箭一把套在身上,伸手就从陆战靴里拔出了自己的匕首向着一辆牛车冲去。

“嗖嗖嗖!”刚刚躲开,三支箭矢就射中了他刚刚的位置,只可惜,这里已经没有了人。

“啊!”忽然,一个人猛然一声惨叫,抱着自己的一条胳膊就倒了下去,他的右臂已经被高顺一刀斩的垂落了下来,手上的弯刀直接掉落。

高顺从马腹钻过,之间一道黑影闪过,他已经到了那匹马的旁边,一把就抓住了那人的脚腕。

力道猛然爆发,那人就感觉自己脚腕好像被一把铁钳夹住一般,根本挣脱不开,直接被拉下了马来,紧跟着一刀寒芒闪过,那人的脖颈直接被削断一半,软软掉落,鲜血直接染红地面和青草。

高顺刚刚就发现,这些匈奴兵的马上竟然没有马鞍,他不太明白这是这个时代还没有这东西,还是匈奴太落后了,但不管怎样,这对他来说是可以利用的一点。

这一次,他直接夺过了那人手上的弯刀,左手持刀,右手持匕首,宛若一尊战神,直接就冲五米外最近的一位匈奴兵冲了过去。

“哇凉!”那名匈奴兵也怪叫一声,直接朝他一刀劈来。

高顺却是并不硬接,微微侧身,刀锋从他胸前十公分处落下,他却是左手弯刀从下向上反向挥动。

咔嚓!

“啊!”

一声极为清晰的骨头断裂声响起,这人的胳膊直接断裂,断臂带着弯刀落在地上。

但他的惨叫没持续超过三秒,高顺右手的匕首已经闪电般划过了他的喉咙

匈奴兵,再亡一人!

对方十五个人,已经七死一重伤,伤亡超过半数。

其他匈奴兵都脸色惨白一片,手都在颤抖了,他们除了在战场上,何曾面对过这种煞神啊。

就是那些被俘虏的女人们也都忘记了惊呼,全被这突然发生的一切惊呆了,脑子里根本忘记了思考和其他一切。

但那些匈奴兵也不傻,单个人明显不是高顺的对手,就一起朝他挥刀杀了过来。

高顺好不迟疑,自次冲向中间那辆牛车。

他不能直接面对剩下的七个人,那样他也很难活下来,而且他的体力并没有恢复太多,之前的消耗已经让他感觉到了疲惫。

牛车上堆放着各种物品,很高,是很好的屏障。

高顺刚刚躲到牛车另一面,三个人骑着马就冲了过来,刀锋劈在牛车上,不少物品被劈的粉碎。

就在这时,高顺却是猛然一个闪身钻到了其中一人的马腹之下,匕首直接划过那人的脚踝,然后冲向了另外一个人,又是一刀,几乎将对方的大腿切成两半。

“啊!”

凄厉的惨叫声响彻云霄,那个被划伤了大腿的匈奴兵直接坠马落地,在地上痛苦打滚。

高顺本想再伤第三人,但那人明显有了防备,竟然猛踢了一脚马腹,战马吃痛,直接就要飞窜出去。

高顺一看,直接屈膝弯腰,一刀全力砍向了马腿。

“唏律律!”

战马一声凄厉的嘶鸣,直接就倒在了地上,将那人摔飞出去五六米远。

高顺追上去,一刀毙命。

等他回头,剩余的四名匈奴人已经毫无斗志了,脸色惨白的几乎如同白纸,被他这么一看,哪里还敢冲过来,马上就不约而同的打马逃遁。

高顺满脸寒意,收起匕首,扔掉弯刀,取下弓箭就射。

“嗖嗖!”

两支箭矢如同长了眼睛一般准确的刺入两个人的后心,那两人直接滚落下来,不知死活。

至于其他两人,高顺看看距离已经来不及了,捡起弯刀,转头就跳上了一匹在旁边傻站着的战马,骑马狂追而去。

“黑娃,立刻救人,收好战马!”高顺在马上怒吼一声,直接远去。

高顺很生气,他不想放过这十五个人中的任何一个!

也许是他把那匹马打的太厉害了,这马竟然跑的出奇的快,甚至颠簸的很厉害,不抓紧马鬃他都要掉下来。

本来还想射死那两个家伙的,但他却是顾不上了,只能追击。

一追一逃出去好几里地了,高顺才追上其中一个,提刀一刀就砍了过去,一刀枭首。

最后一个,好像他的战马更加矫健,速度竟然比这个快了不少。两人之间相差十五米远,他就是追不上。

高顺火大了,直接将手上的弯刀奋力朝那人手背就摔了出去。

“噗嗤!”

锋利的弯刀在那人后背上留下一道又深又长的伤口,但并没有让他落马。

弯刀落下时,刀锋划破了战马的后背,让战马痛的嘶鸣不断,竟然发狂了一般向前猛冲而去,将高顺远远甩在了后面。

高顺也是无语,没想到自己没杀死这个家伙还帮了他一把。

眼看两人距离越来越远,高顺也不追了,拉着马缰停了下来,看看前方西北方向一路逃窜的匈奴兵,又看看身后来的方向,调转马头返回了。

半路上,他去收了那匹无主的战马,一起带着,另外还去搜了那个刚刚被他枭首的匈奴兵的身,收获不小,除了几个铜钱,两块打火石,一把弯刀和一张弓和一个箭壶之外,还有一个装了不少劫掠来物品的布袋。

等他返回原来地方的时候,黑娃已经将那些女人们都给放了,众人都在,阿福正忙着将收拢过来是七匹战马栓到牛车上。

看到他回来,所有人都惊喜的喊起来,那些被救的女人们更是泪流满面,直接一个个就跪倒在了前面,一边磕头一边喊着:“多谢恩人救命之人!”


高顺本想就随便洗洗,没想到胡从安排很到位,竟然很快让人烧好了热水,找了一个浴桶过来。

说实话,高顺都没搞明白胡从是怎么做到的。

等高顺进入房间准备洗澡的时候,竟然发现里面竟然还有一个女人,他认得这人,是被救的那13名女人中的一个,算的上天生丽质,大约十七八岁,头上挽了发髻,看样子已经结婚了。

高顺感觉有些怪,就说道:“麻烦你了,多谢!”

高顺的意思是我要洗澡了,你可以出去了。

没想到他说这话,那女人没动,却是直接跪拜:“青奴服侍公子沐浴!”

“纳尼?服侍我沐浴?”高顺被吓了一跳,这种事情他也只在电影电视上看过,没想到还真亲身碰到了。

“呃……不用了,我自己洗就好!”高顺连连摆手,他真没这种习惯。

没想到那自称青奴的女子竟然落下泪了,这可把高顺给吓了一跳,自己没怎么着她呀,怎么就哭上了呢。

青奴似乎鼓起了莫大的勇气道:“公子可是看不上青奴这乡野村姑?若是公子看不上青奴,那青奴只怕唯有一死了。

青奴自知姿色平庸,不过青奴还未成婚,还是完璧之身,因为爹爹和哥哥早亡,发髻只是为了不被人欺负才挽的。

现在,青奴只身一人,无依无靠,若是没有公子护佑,只怕没几天就要沦为他人玩物。

青奴不懂其他,只知道公子是好人,青奴无以为报,如今只剩这身子还算清白,愿意跟随公子,终身为奴为婢侍奉公子,还望公子垂怜!”

高顺也是内心感慨,这个世道,普通人很难活,一个无依无靠的女人更难活,可是他如今也不知道以后会走什么路,他真不知道能不能护得住其他人。

“唉,我理解你的心思,不过我连自己以后会怎么样都不知道,你却是要跟着我,今晚上的事情你也看到了,若是那飞将军吕布为我不满,直接便呢个杀了我,你跟着我,万一有事,只怕也只会跟着枉死!”高顺劝说道。

青奴却是很坚定:“青奴虽然粗鄙,但也知道公子是有大本事的人,日后必然有大造化,青奴别无他求,只求跟在公子身边,每日铺床叠被,洒扫庭院,过个安稳日子。

青奴知道,这世上没有白吃的饭,公子之前救了青奴已是再造之恩,本不该妄想,但青奴想活着,还请公子怜惜。

若是哪天死了,青奴亦无怨无悔,起码过了几天安稳日子。”

看着青奴似乎有种你不答应我就不起来的意思,让高顺也是扶额不已。

我自己都没多少自信呢,你倒是很有信心啊。

不过高顺不得不说,这个青奴比其他女人有眼力,有心机,看到自己被吕布热情接待,就决定要投向自己,也算是一种聪明。

不过他并不怪她,这种社会,女人地位极低,想要啥生存只能依附于某个强大的男人,青奴的做法只是为求活,无可厚非。

高顺答应了,没再赶青奴出去,不过他也没当着青奴的面脱衣服,他不习惯。

他让青奴背过身自己脱了衣服进了浴桶中坐下,才让青奴转过来。

青奴给他搓澡,动作很轻柔,很生涩,手指都在打颤,明显还是第一次做这种事。

高顺没有制止,正如青奴所说,一切都有代价,他不是救世主,也不欠谁的,既然别人要靠他活着,自然要付出自己的代价,而青奴的代价,就是她的身体和这一条命。

享受着舒服的热水澡,和美女的按摩,高顺也闭上眼睛想着自己的事情。

三国演义他很喜欢,自然知道这个时代有个跟自己同名的人,就是吕布的手下大将,命运似乎就是安排他从这个起点开始。

不过他毕竟是一个现代人,没法接受这个时代的封建忠君思想,他忠的,也只是他曾今的祖国,而不是某个个人,让他走原本那个高顺的老路,他,拒绝!

要忠,也是别人忠于他,而不是自己终于别人!

他很清楚,历史上的高顺很厉害,也对吕布忠心耿耿,却是一生都没怎么受到重用,甚至到最后,连兵权都被夺走给了吕布的姻亲魏续。

不过这里危险重重,出行也很不方便,找人靠嘴,出行靠腿,他也不确定自己在这个时代能活成什么样,说不定还真的要跟着吕布混一阵子,暂时顶上那个历史上高顺的位置。

当然,这只是暂时的,他不会跟着吕布去到处逃命。

就是自己要找一个靠山,也要找个能舒服过日子的,比如去益州,去荆州,或者去江南,至少那些偏离中原的地方最近这十多年还是平安的。

青奴很有眼色,没有打扰高顺,就就轻轻的给他按摩搓澡,然后就守在一边,把高顺脱下的防弹衣给擦干净,也把那双陆战靴擦的很亮。

她虽然见识不多,可那种材料一看就是好东西,绝对是稀世珍宝一样的东西,至少她连听都没听人说过有这么好的东西。

高顺直接睡着了,到最后还是青奴把他给叫醒的,因为水已经彻底凉了。

胡从很用心,早给高顺准备了合适的衣服,都是从战利品中找出来的,虽然看上去有些寒酸,但换上后,起码能挡住肉了,也看着像个正常人了,头发除外。

高顺没有放弃自己的战靴和防弹衣,穿上也不碍事,他也不放心现在身边这些人,谁知道会不会被偷走。

这些东西可不仅仅是他的防护用品,更是他曾今的回忆,带着念想。

时间不久,门外胡从就来敲门,说是吕布派人来请了。

高顺直接出门,外面果然有军士在等候,为首的是那个曾今跟在吕布身边的一个强壮汉子。

看见高顺出来,那人立马躬身抱拳,很是尊敬道:“高公子,小人牛二,奉都尉大人之命来请公子过去赴宴!”

在这边城,实力就是硬道理,你强大,必然能得到所有人的尊敬。

高顺的战绩绝对很吓人,那些匈奴兵的兵器和弓箭就是证明,兵器对于战士来说,那可是跟性命一样重要的东西,哪能随便弄到,想作假都不行,而且高顺挡住了吕布的试探一击,这就是实力。

“嗯,辛苦你了,走吧!”高顺点点头。

一路上,这个叫牛二的壮汉话很多,满满的都是对高顺的敬佩之意,让高顺都感觉有些脸红了。

不过高顺也借口自己在山中长大,对外面的事情所知甚少,问了不少情况。

原来,这九原城,就是吕布的官职最大,文官是有,但自从原来的太守病逝之后,这里就没有新的人前来了,因此吕布一个都尉就成了全城最大的官,也掌控了全城所有的大权。

吕布现在手下主要有两个重要人物,一文一武,武将是曹性,官职是别部司马,文官是魏子恒,掌管钱粮,也处理日常政务,其他的都是普通人员。

主要也是吕布读书不多,对于那些政务很不喜欢,干脆扔给这位。

汉朝的军制是五人一伍,有伍长,十人一什,有什长,五十人一队,有队长,百人一屯,有屯长,二百人一曲,有军侯,二曲为一部,设军司马统御,也称为别部司马,千人一部,由都尉统御。

不过这里是边城,每一个级别所管制的人马就没那么严格了,这个城里有2000多人马,也就是说,吕布手下足足有2000人马。

对于人马,吕布抓的很紧,曹性手上也就仅仅带领400人,其余全部由他自己亲自掌控。

了解了这些情况后,高顺也算对这里有了一些认识,看来对于吕布,还是不等轻易得罪的。

适应,这是高顺心里给自己的任务,在这里,他必须学会适应,无论是青奴这样的女子,还是吕布这样的只手遮天的大人物,还有这个时代,他要想活下去,就必须学会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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