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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谋:枭雄称霸精品推介

七甲兵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大明谋:枭雄称霸》,是网络作家“刘学究李吴山”倾力打造的一本军事历史,目前正在火热更新中,小说内容概括:能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幻想着京城的繁华鼎盛……“哦,我想起来了,”金雀儿从包袱里拿出一包四色点心:“这是京城的细点心,好吃的很,专门买回来给你解馋的……”“还是姐姐知道我的喜好,我最爱的就是吃食点心了哩。”十六岁的银雀儿撕开纸包,吃了个不亦乐乎。对于银雀儿而言,吃得饱睡得好平日里边没有烦恼,这就是最好的日子了。金雀儿毕竟在京城生活了两年......

主角:刘学究李吴山   更新:2024-01-23 07: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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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谋:枭雄称霸精品推介》精彩片段


金雀儿回来了。

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姐姐的银雀儿顿时欢喜的手舞足蹈,欢天喜地的小跑着奔了出去,将自己的嫡亲姐姐迎到屋里来,没完没来到嘘寒问暖:“姐姐一定很冷的吧?快坐到炉子边上来?赶了这么远的路,一定很累了吧……”

金雀儿摸了摸妹妹的头发,满是爱怜的说道:“妹妹又胖了不少,想来一定吃得饱睡得好。”

“姐姐吃过饭没有?我让伙房的韩师傅再做点饭食……”

“不用了,”金雀儿笑着说道:“吃饭的事情过会儿再说,我先给老爷请安……”

“都是自家人,就甭给我闹那个客套了。”李吴山站起身来,亲手给金雀儿斟了一盏子热茶,笑呵呵的问道:“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已经办成了,”金雀儿从随身携带的包袱里摸出一本账簿子,毕恭毕敬的放到李吴山面前:“所有的账目都在簿子上,请老爷过目。”

李吴山把账簿子一推,面带微笑的说道:“我才懒得看这些乱七八糟的账目,你就简单的和我说说就行了。”

“是。”金雀儿开始给李吴山报口账:“这次收下瑞丰车行,总共花销了一万六千四百两银子。总共新增蓬车四十五辆,其中有三十辆是今年的新车。板车一百九十辆整,其中新车只有三十四辆。骡子一百六十二匹,挽马一百一十二匹,毛驴六十一匹。账上的存银还有一千四百余两,不过……结算了车夫的工钱之后,恐怕就不剩下多少了……”

“很不错。”

“需要提醒老爷一句,咱们的李记车马行今年基本没有赚到什么钱……”

“没有赚钱不要紧,只要咱们的车马行规模比去年更大,这就可以了。”看着眼前的金雀儿,李吴山由衷的说了一句:“车马行那边全凭你操持,一个姑娘家家的,实在不容易,这一年来,辛苦你了。回头你从账上划出些银钱,给自己添置几件像样的衣裳和首饰吧。毕竟那是京城,比不得大旗庄,终究要打扮的体面些……”

和嫡亲妹妹银雀儿不同,姐姐金雀儿是李吴山一手调教出来的,不仅善于待人接物而且能写会算,为人精明干练的很,所以才把京城的那间车马行交给她打理。

虽然金雀儿每隔两个月都要回来向李吴山“汇报工作”,但李吴山却只对一些大事提出意见而已,具体的经营细节从不过问,甚至不在意金雀儿打理的车马行到底有没有赚到钱。

“看看你,又清瘦了许多,却比以前更漂亮了。”

“老爷谬赞。”

“行了,行了,银雀儿早就想你想的吃不香睡不好了。难得回来姐妹团圆一次,你们俩都下去吧,我这边不用你们伺候了。”

拖着姐姐的手从李吴山房中出来,少不得从伙房里整治了几个像样的小菜,陪着姐姐一起吃饭。

“姐姐,京城里边一定是顶顶繁华的吧?”

“无非就是人更多一些,当官的也更多一些,其实也就那样,没有什么稀奇之处,其实京城……和大旗庄差不多。”

“吓,那是京城啊,天子脚下首善之地,天底下最好的地方,怎么会和乡下的庄子差不多?”

虽说大旗庄距离进城只有百里之遥,但银雀儿却从来都没有去过,只能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幻想着京城的繁华鼎盛……

“哦,我想起来了,”金雀儿从包袱里拿出一包四色点心:“这是京城的细点心,好吃的很,专门买回来给你解馋的……”

“还是姐姐知道我的喜好,我最爱的就是吃食点心了哩。”十六岁的银雀儿撕开纸包,吃了个不亦乐乎。

对于银雀儿而言,吃得饱睡得好平日里边没有烦恼,这就是最好的日子了。

金雀儿毕竟在京城生活了两年多,而且比妹妹银雀儿长了三岁,看待事物也更加深刻,看着妹妹狼吞虎咽的样子,再一次感觉到妹妹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

一个十九岁的姑娘,在京城里边带领着一大群老爷们,不仅要应付方方面面的问题,还要把李记车马行打理的有声有色,其实非常的不容易,其中更有无数艰辛,只是从来不会对妹妹提起这些事情而已。

吃过了晚饭之后,妹妹银雀儿又专门烧了一大锅热水,姐妹二人洗了洗就跳上了火炕钻进了被窝,脚搭脚的相对躺下了。

和无忧无虑的银雀儿相比,姐姐金雀儿的心里装着更多事情:“这两个月里边,家里没啥事情吧?”

“旁的也没有什么事情,就上前些天老爷做寿宴了。姐姐也是知道的,老爷每年都要做寿宴,引得村子里的人全都来吃白食……”

金雀儿抿嘴儿一笑:“老爷有的是钱,又喜欢红火热闹,他不在乎这些的。”

“对了,老爷买了个官儿……”

“是那个分巡武备的官职吧?上次我回来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有钱人嘛,花钱过一过当官的瘾也不算什么。”

“买官就买官吧,偏偏老爷还真的组织起了民团,招了一大堆不相干的人,这些人全都吃着老爷的用着老爷的,还欺瞒老爷,想起来我就满肚子的气……”

“老爷真的组建了民团?”原以为李吴山买官是为了充门面,毕竟京郊附近已经有好几十个这样的分巡武备了,李大老爷给自己买个官来做真的不算很过分。但金雀儿没有想到李吴山竟然真的大张旗鼓的把民团组建起来了。

“乡民们欺瞒老爷?不会吧?”金雀儿用非常值得怀疑的口吻说道:“老爷素来精明,要说动心眼儿的话,就算是千年的狐狸精怕是也不是老爷的对手……”

“老爷哪里精明了?我看老爷分明就是个滥好人……”一想到民团那边的情形,银雀儿就气不打一处来,忍不住添油加醋的对姐姐说起民团的种种细节:

李吴山组建的大旗庄民团已经有近三百人的规模,这绝对是一个大的吓人的数字了。整个大旗庄总共才有千把人口,去除一半的女子,再去除那些年纪太大或者是太小的人,基本上相当于每家每户都有人参与到民团之中了。

这些人拿着扎枪在村外打谷场上做出一副操练的样子,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吃李吴山的饭,还领取李吴山的谷子和盐巴。最让银雀儿气不过的是,有些人明显已经超出了年龄限制,却还是谎报年龄,就是为了混进民团捞点好处。

比如说那个瘸了腿的六叔和张寡妇的儿子张大娃,就是最典型的代表,在银雀儿看来,这些人完全就是彻头彻尾的混子。

若是李吴山不知道这些,那也就罢了。他明明知道民团良莠不齐的状况,却还是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那就只能用滥好人来形容了。

“我也想不通老爷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一定是有道理的。”金雀儿笑道:“老爷的精明和算计,莫说是你,就算是我也理解不了。但我觉得老爷这么做肯定事出有因,只是现在咱们还看不透罢了。”

“老爷很精明吗?我怎感觉不到?”

“你整日里在老爷身边伺候饮食起居,当然感觉不到老爷的深谋远虑和目光深远,我却已领教了其中的一二……”金雀儿压低了嗓音,用很小的声音说道:“整个李记车马行,都是我一手打理,每日里进进出出的银子便如大河流水一般。但我却没有从中贪占一分一文,你说这是为什么?”

老爷让姐姐打理着京城车马行的生意,当然是莫大的信任,姐姐金雀儿从不贪占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若是她真的在车马行上下其手给自己捞钱,那就太对不住老爷了。

“你还小,看过经历过的事情还少,总是想的太简单。”金雀儿说道:“每日里面对那么多银钱,要说一点都不动心绝对是假话。而且老爷从不过问详细的账目,就算我真的贪了些银钱老爷也不会知道。我之所不不贪不占,不是因为我不想,而是因为我不敢。”

在这个世界上,金雀儿和银雀儿彼此互为对方唯一的亲人,也是可以绝对信赖的人,自然无话不说。尤其是在姐妹二人抵足而谈的时候,金雀儿终于说出了平日里不敢说的那句话:“你没有经历过大事,不晓得老爷有多厉害,但我却是知道一些的……”

老爷很厉害吗?银雀儿从来都没有过这种感觉。

在小丫鬟银雀儿的心目当中,老爷性格好脾气好,什么人不肯得罪,平日里总是想方设法的给乡亲们一些好处。若说他是老好人,肯定有无数人赞同,但厉害二字却又从何谈起呢?

“你还记得我刚刚接管车马行之时,老爷对我的叮嘱么?”

银雀儿是个天真烂漫胸无城府的姑娘,当年李吴山曾经对姐姐说过什么,她真的已经记不起来了。

“那个时候老爷就对我说,无论如何一定要把置办局的生意接下来,就算是亏钱也要做这笔买卖……”


“嗤”用鼻子发出一个代表轻蔑的声音之后,李吴山嘿嘿的冷笑着:“你这不是在赎人,你这是在打发叫花子呢?”

“若是贵人觉得少了,还可以再加……”漫天要价落地还钱本就是交易过程中的正常状态,只要李吴山愿意谈,那就好说,至于价码嘛……只要能把赖慕布赎回来,哪怕李吴山要出一个比天都高的价码都不是不能接受。

将手掌一翻,赫赫阿哈说道:“两百个奴隶,还有两千两黄金,额外再送给贵人十名年轻貌美的女奴,立刻就可以兑现。”

转眼之间,价码就翻倍了,还多了十个美貌的女奴,足以说明这个俘虏的身份绝非一般。

李吴山甚至懒得看赫赫阿哈一眼,转过头去,对捆绑的好似粽子一般的赖慕布说道:“昨儿个晚上你还对我说,你的家奴肯定会出天价把你赎回,两千两金子就是天价了?若是这样,我还不如把你……”

赖慕布身上的绳索密密匝匝,嘴上还绑了条束口带子,根本就是口不能言,只能一个劲儿的朝着赫赫阿哈点头,焦急之态溢于言表。

“五千两黄金,三百个奴隶,再加五十名女奴……”

不等赫赫阿哈把话说完,李吴山直接拎起赖慕布调头就走。

“贵人,贵人留步……”唯恐李吴山真的放弃谈判,赫赫阿哈隔着青泥河高声喊叫:“贵人想要什么样的价码,尽管开口就是,只要我军能拿得出来,一切好说,一切好说啊……”

听了这话,李吴山终于停住脚步,回过头来看了看对方,冷笑着说道:“几千两金子就想把他赎回?你这是在考验我的耐心……”

李吴山解下腰间的佩刀高高扬起:“这玩意儿你应该认得吧?”

“贵人手中所持乃是我家主子的佩刀。”

“据我所知,这样的佩刀只有你们清人当中的皇室才有资格持有。”李吴山面无表情的说道:“爱新觉罗家的人就这么不值钱?老奴努尔哈赤的嫡子就值几千两金子?你这不是赎人,你这是逼着我把他交给朝廷啊。”

听了这话,身后顿时传来一片惊呼之声。

啥?

那个俘虏是爱新觉罗家的人?还是努尔哈赤的亲儿子?

这可真是一条大鱼啊……哦,应该说逮住了一条龙。

虽然大明朝从不承认清国,但努尔哈赤早已建国,皇太极又面南背北的称帝许久,努尔哈赤的儿子就算是说成龙血一脉也不算夸张了。

虽然早就料到俘虏的身份一定很高,却没有想到会高到这种程度。若是献给朝廷,加官进爵封妻荫子指日可待啊。想想昨日的血战和付出的惨痛代价,似乎也是值得的。

所有人心中都是一阵狂喜……

既然对方已经知晓了赖慕布的真实身份,又有手中的佩刀为证,那就真的不好继续用几千两金子和一些奴隶来诓骗他,必须拿出真正的天价来才行了。

赫赫阿哈足够的果断,毫不犹豫的给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头晕目眩的价码:“三车黄金,十二车白银,一万头牲口,两百车皮货,三万石粳米,珍珠玉石各二十斛,另有俘获的贵方大小官员二十一名……”

赫赫阿哈还是滔滔不绝的说着,身后的乡民和巡河兵们早已经惊呆了。

上万头牲口,三万石粮米,珠玉无数,还有用车来计算的金银,等等这些财货,就是八辈子也花不完呢,谁敢说真的一点儿都不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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