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小智小鱼儿的其他类型小说《我就是个渣女小说结局》,由网络作家“我朱孔阳lll”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河叉里挖洋姜。我奶奶不知道听谁说的,洋姜叫胰岛果,吃了,对人的胰腺好,能增强代谢能力。正好,浦河的河叉里长了一大片野生洋姜,开出的黄花,就像菊花,非常鲜艳。以前,我们经常来看大片的洋姜花开。现在正是洋姜长成的时候,虽然还不算老,但是可以开挖了。正挖着时,我发现小智撅着屁股,抬着头,眼神冷肃地往一个方向看。看到我看向他,他小声在我耳边说,“别动,有兔子。”我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果然看到红薯藤里,有个野兔子,它呆的地方很隐蔽,不注意的话,根本看不到。小智安静的等了一会,突然一跃而起,像只猎豹般敏捷地朝野兔追去。起初,我还想,由他去,跑跑更健康。但是,眼见他追着兔子跑远了,仿佛跑到了天边,身影也变小了。远处那块地方,正是我们曾经跟人打架的...
《我就是个渣女小说结局》精彩片段
河叉里挖洋姜。
我奶奶不知道听谁说的,洋姜叫胰岛果,吃了,对人的胰腺好,能增强代谢能力。
正好,浦河的河叉里长了一大片野生洋姜,开出的黄花,就像菊花,非常鲜艳。
以前,我们经常来看大片的洋姜花开。
现在正是洋姜长成的时候,虽然还不算老,但是可以开挖了。
正挖着时,我发现小智撅着屁股,抬着头,眼神冷肃地往一个方向看。
看到我看向他,他小声在我耳边说,“别动,有兔子。”
我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果然看到红薯藤里,有个野兔子,它呆的地方很隐蔽,不注意的话,根本看不到。
小智安静的等了一会,突然一跃而起,像只猎豹般敏捷地朝野兔追去。
起初,我还想,由他去,跑跑更健康。
但是,眼见他追着兔子跑远了,仿佛跑到了天边,身影也变小了。
远处那块地方,正是我们曾经跟人打架的地方。
那一片白芍地,一望无际。
我心里一种不受控制的担心,油然而生。
我大喊,“小智,回来吧,兔子跑那么快,你追不上的。”
我直觉,小智今后会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任由自己的心意驰骋,谁也阻挡不住。
谁的话也不听,跟着自己的感觉,一往无前的飞奔到天尽头。
他会闯踏出一片独属于自己的天地,让人望尘莫及。
就那样看着他远去,看着他消失在视野中。
颇有些失落地,继续埋头,在大大的河叉里挖呀挖呀挖......仿佛过了很久很久,小智垂头丧气地回来了。
他说,“我原本想猎个活的,给你养着玩,结果,被我一下子砸在脑袋上,砸死了。”
我开开心心地接过兔子,“没关系的,你平安回来就好。
看到你跑到白芍地里,你不知道我有多担心,我生怕你遇见那村里的人,又跟人家打起来。
我对那个村,都有心理阴影了。”
小智抡了抡拳头,骚包地说,“不怕,十来个人不在话下,我统统给他们打趴下。”
刹那间,过去那个混混小智,又回来了。
很亲切,很温暖。
我笑得有些傻,有些失而复得般地宽宏大量,“嗯嗯嗯嗯,就我家小智厉害!”
掂了掂兔子,“很沉啊,有四五斤吧。”
小智咧着嘴,“回头放冰箱里,明天你回去时带着,你奶奶肯定喜欢。”
我
是如饥似渴的从我这里汲取知识。
他小声念了两遍,“那过去了的,都会变成亲切的怀念。
我记下来了。”
“小智,大概我对你的感激,比你的更多更强烈。
你带给我一生中绝无仅有的美妙体验,也是脱胎换骨的变化。
我曾经是个胆小如鼠的人,但是,跟你相处这几年,我觉得我变得豁达了,人生经历丰富了,胆子也大了。
我内心里不再是一个柔弱的小女孩,而是一个行侠仗义,惩恶扬善、力争上游的女汉子。”
“小智,无论将来如何,就冲这段美好的人生陪伴,我们都不要彼此遗憾好不好?”
小智勉强笑笑,“好的,我记住了。”
沉默了一会儿,小智又问:“小鱼儿,如果缘分让我们走到一起,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毫不犹豫地说,“缘分真的如此,我愿意嫁啊。
小智长的这么好看,对我这么好,天天看着都看不够。”
小智终于眉开眼笑,“好,有你这句话就行。”
怕他会因我们这段时日的相处钻牛角尖,我补充说,“遇到喜欢的好姑娘,不要错过,该追求就大胆追求。”
小智道,“我记住了,会抓住机遇的。”
小智这么帅呆酷毙的神灵般的男人,对我言听计从,呵护备至,很多时候,我都感觉不真实。
我何德何能啊!
我也自卑的好吗?
绝顶帅气的男人,不应该是高冷范和眼高于顶的吗?
小智在其他人面前,也的确是有那么个意思,不然,不会有那么多小跟班,心甘情愿地跟他混。
我不止一次地问过他,“小智,我长得好看吗?”
他回答的一脸认真,让我觉得,他说的都是实话。
他说,“你是我见过长得最好看的女孩儿。”
因此,我一生中都盲目相信,我长得很好看。
好看的男人认可的好看的女人,肯定是没错的。
有时,我想,长大了,就嫁给小智吧。
但是高中时,看到小智那手丑字,我有些不甘心了。
11、上大学后,我最后一次去花桥找小智。
那时候,小智和玉贞结伴到南方打工,都已经出去半年了。
玉贞在理发店里当学徒。
小智在酒吧里学调酒。
他们两个特意请了假,陪我一起,在花桥镇,与我们快乐、美好的青涩岁月,告别。
我们在花桥镇住了两天。
第一天,我们去浦河的
自从和你在一起,温柔清泉滋润我心田。”
听完我的翻译,小智皱着眉头,说,“这首歌不学。”
我问他为什么呀?
他说,“听着心里不舒服了。”
我笑话他,我家小智学会多愁善感了啊。
他后来特意看了这部电视剧《血疑》。
他对我说,幸亏你不是大岛幸子,我不是相良光夫。
我知道他的潜台词,幸亏我不是得血疑病死去的大岛幸子,他不至于像相良光夫那样,无力回天的痛失所爱。
我就是那样的善解人意。
坐在高大的法国梧桐上,晃悠着两条短腿,我秀了秀我胳膊上的肌肉,“放心吧,我被你传染的,胆大包天,健康如牛!”
小智就像对待女神一样,对我呵护有加,他伸出手护着我,“当心点,别摔下去。”
8、春去春又来,花谢花再开。
我们创造一切条件,凑到一起玩。
那是一段最难忘的日子,我们彼此深深地互相吸引。
从周一到周六,我们每天都盼着周日相见的日子。
秋天,是我们作恶多端收获比较丰富的季节。
田里大片的嫩玉米可以吃了,我们就变成偷玉米的熊瞎子。
成熟的花生可以拔了,我们又化身偷花生的野猪。
绿豆荚干了,我们就一边摘,一边往嘴巴里倒豆子,干嚼着吃绿豆,有一股独特的味道。
黄豆成熟的季节,我们跟在一群农村娃的身后拾豆子。
捡拾的差不多了,就堆起干豆叶生火,烤豆子吃。
有一次,吃着吃着,小智把他的黑手,往我脸上一抹,我立即成了三花脸,惹得小伙伴们笑的倒仰。
我追着小智打,跑了很远才追上。
眼看我累得老牛大喘气,小智不跑了,抱着头蹲在地上任我打,还嘟嘟囔囔地说:轻点,轻点,你打轻点,别伤着你的手。
玉贞说:没想到天不怕、地不怕的小智哥,在你面前这么乖,这么听话。
你打他,他都不还手。
岂止是打他不还手,若是别的男孩子让我不开心了,他也会揪着那家伙让我打几拳出气。
我觉得,我都被他惯坏了。
不好意思啊,被宠的,总是有恃无恐。
豆田里很是好玩,常常能拾到好东西。
比如香马泡。
它长的非常像小西瓜,溜溜圆,就像大点的玻璃球。
一棵秧苗上能结一串,十几个,最香、最黄的时候,就能吃了。
田边、
小智是我这辈子见到过最帅的男人。
第一次见到他,我就怦然心动,为之食不甘味,为之朝思暮想。
但是,在他爱上我以后,我却无情地抛弃了他。
1.再过几天就要放寒假了。
小智的信,是今年最后一封。
“小鱼儿江北下雪了,下得很大。
我骑自行车去邮局给你寄信,滑倒几次。
明天,我要陪我妈去江南外婆家过年。
你放假从花桥镇上路过时,看不到我不要失望。
年后一开学,我就给你写信。
我给你买了一个新收音机,送给你学日语。
我想你,我盼着春节快点过去。
我盼着春暖花开的时候快点到来,那时候你就能来花桥镇看我了。
小鱼儿,你给我写的信越来越少了。
我知道你上高二,快要高考了,时间越来越紧。
我不能拖你后腿,但是,我很想念,想咱们在一起疯玩的快乐日子。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夏雨雪。
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小智1982年1月20日”在不断地给我写信的过程中,小智写作的水平,逐渐地提高。
这封短短的信,让我读出了热烈和执着。
尽管,小智从来没有跟我表白过,他钟情于我。
他有他的骄傲。
但是,我读出了。
在江北漫天的飞雪中,在空旷无人的天地间,小智骑着他那辆破自行车,呵气成冰,步履维艰地骑到邮局,就为了寄出去几句话,和一首飞蛾扑火般热烈的情诗。
除了隐隐的心疼和心酸,还有沉重。
小智越是执着和热烈,我越是不自在和沉重。
从看到小智给我寄的第一封信起,我就很沉重。
开始,是我义无反顾的主动接近小智,是我拨动、唤醒了他沉睡的那根弦,在他爱上我后,我却打起了退堂鼓。
我就是个渣女,我愧对小智的一往情深。
我对他纯洁的欢喜之情,掺杂了一些说不明道不清的东西。
就因为小智的字写得太丑了!
第一次看到他的字,我就顿感似乎有一个重物,向我迎面砸来,让我猝不及防的就晕招了。
每每看到他写的信,我就觉得他那张无与伦比的俊脸和无可挑剔的模特身材,似乎没有从前那么吸引人了。
我从小就是学霸,兴趣广泛,多才多艺。
是父母精心培养出的邻家孩子,是老师、亲
戚和周围人心目中的小天才。
硬笔书法和毛笔书法大赛,我拿奖拿到手软。
2、小智就是花桥镇街头的小混混,整天领着镇上一帮混小子,爬树下河掏鸟窝。
偶尔还横行在集市上,替人打个抱不平。
玉贞就是他英雄救美的产物,痴心不改暗恋他多年,大好的青春年华,都栽在了他身上。
年纪不大,却是花桥镇上一个惹不起的人物。
他在野地里熏田鼠抓野兔时,在花桥镇十几米高的水闸上往河里花样跳水时,在集市上假装大侠,英雄救美、往别人两肋上插刀时......我在上各种兴趣班,练字、绣花、练艺术体操、跟美丽的Katherine Flower老师在电视上学《Follow Me》、跟收音机学日语......他就是一流氓加文盲,他所有会背的古诗,都是我教的。
他虽然不喜欢学习,没有正儿八经上过几天学。
但是却极聪明,一首诗,我教他念两遍,解释一番,他就能记住。
他写信都是三言两语,大约这老鼠尾巴长的信,都让他咬着笔杆,绞尽脑汁想半天。
最后,不知道是为了凑字数,还是表达不出内心的情绪,只能借助现成的诗来表达,他会在每封信的最后,缀上一首诗。
春天桃花盛开时,睹物思人,他会在信末缀上: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夏天绿肥红瘦时,他写信会缀上: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
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
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秋天枫叶红了时,他会在信里写: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
冬天落雪时,他会写:绿水本无忧,因风皱面。
青山原不老,为雪白头。
他原是个没心没肺的乡村野孩子。
活得肆意潇洒,无忧无虑。
我俩金风玉露一相逢,就产生的化学变化。
我传染了他的没心没肺,无忧无虑,肆意潇洒。
我变得粗犷了,豪放了。
我过的是秋风骏马冀北。
在课堂上成了手持长矛,大战风车的唐吉诃德。
每天不要命的对付各学科,成绩在全校一直保持遥遥领先。
他过身了我的悲天悯人、见花落泪、无病呻吟。
他变得细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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