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都市连载
《领证后,小叔叔主动撩》是作者“玛瑙员外”的代表作,书中内容围绕主角初霜盛庭展开,其中精彩内容是:她一直知道,她和豪门那一家有婚约,却不知道是其家中的哪位男子。直到那天,她在宅子里遇见了那个翩翩少年。她以为,就是他。然而,提亲那天……“小叔叔,麻烦你走一趟了,他呢?”“谁?”“和我结婚的人。”“就是我。”“……”那一刻,她傻眼了,她的翩翩少年,变成个儒雅大叔了?她不想接受这一切,然而,那个印了钢印的红本本无时无刻不在证明这是真的。还好他和她说好了,结婚后相敬如宾,互不干扰,直到,她发现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主角:初霜盛庭 更新:2025-06-20 15: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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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初霜盛庭的现代都市小说《领证后,小叔叔主动撩爆款宝藏》,由网络作家“玛瑙员外”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领证后,小叔叔主动撩》是作者“玛瑙员外”的代表作,书中内容围绕主角初霜盛庭展开,其中精彩内容是:她一直知道,她和豪门那一家有婚约,却不知道是其家中的哪位男子。直到那天,她在宅子里遇见了那个翩翩少年。她以为,就是他。然而,提亲那天……“小叔叔,麻烦你走一趟了,他呢?”“谁?”“和我结婚的人。”“就是我。”“……”那一刻,她傻眼了,她的翩翩少年,变成个儒雅大叔了?她不想接受这一切,然而,那个印了钢印的红本本无时无刻不在证明这是真的。还好他和她说好了,结婚后相敬如宾,互不干扰,直到,她发现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款式大胆火辣,光是看着初霜脸都在发热。
手机里黎冰冰继续发:【祝你们有个如胶似漆的难忘夜晚。】
换好衣服的男人推开门出来,初霜眼疾手快把东西收好。
抬眼看清男人的一瞬目光怔住。
在店里看见衣服时她就在想穿在盛庭身上一定好看,等真正看到,惊艳还是在所难免。
他果然穿出了禁欲气息,一丝不苟的领带,衬衫下喷勃的肌肉线条,窄腰的紧身马甲、富有力量的长腿和……翘臀。
靠啊。
看见这无动于衷的一定是女菩萨。
盛庭有条不紊扣着袖口,嗓音低醇,“眼光不错,挺合身。”
初霜只会点头,“你喜欢就好。”
“你脸怎么这么红?”
“啊?脸吗?可能是暖气调高了。”
盛庭迈步过来,目光看见桌上的礼盒,“这也是给我的?”
初霜一惊,抱过盒子,“不是,这是冰冰送我的礼物……”
见她一脸紧张,男人轻嗤,“又不要你的。”
一手撑着沙发就这么微微俯身看她,盛庭面色如常问:“怎么想起来给我送礼物?”
离得有点近,初霜稳住心绪,“礼尚往来。”
男人点头,“不错。”
目光平视过去就是他性感的薄唇,难免不让人想到在老宅那晚,轻巧又旖旎的初吻。
初霜有点乱了,视线里男人抬手,摸到她脑后的发簪,轻轻一抽,秀发铺落。
乌发凝脂,明眸善睐。
她完全继承了母亲的美貌。
盛庭静静凝着她,薄唇吐出没头没尾的一句话,“明天不是周一就好了。”
声线似乎有点哑,初霜微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后脑被大掌带着往前,唇瓣覆上一抹温热。
男性气息来势汹汹,温润中带着霸道,冷冽又携着柔软。
这次不再是浅尝辄止的触碰,气息席卷,齿关失守,气氛热过了头。
激荡心绪揣着不安,心跳失了频率却也没想过退缩。
初霜眸子渐渐沾染水雾,电流一圈圈荡遍周身,意识羸弱。
在她失神的档口,盛庭终于肯放过。
小金毛跑在前面,初霜略略加快了步子同它一起玩,盛庭看到她柔和的侧脸弧度,嘴角很细微地翘着一点,看起来心情不错。
两个月大的小金毛长得圆滚滚,性格乖巧又好动,初霜想了很久都没取好的名字终于在某天给金毛投喂小骨头时来了灵感。
狗狗圆鼻子圆眼睛,吃东西的时候活像个小仓鼠,于是初霜就以此给它命名。
之后某天被盛庭听到,不太理解,“它叫仓鼠?”
“嗯,我前天给它取的,是不是很可爱?”
男人看着趴在客厅啃小骨头的金毛,一副傻样。
“为什么给一只狗取名仓鼠?”
“我觉得形象贴切,”初霜问:“不好听吗?”
男人沉默片刻。
“好听。”
周末原本黎冰冰约了初霜一起去迪士尼乐园玩,可初霜的部门临时有团建,只能放了她的鸽子。
这可把黎大小姐气伤了,发消息控诉她:【你一个名门闺秀,从小接受的诚信教育还少吗?沈爷爷知道你是这样不守信用的人吗?为了临时的公司团建抛弃多年发小,初霜霜,你太伤我的心了!下次别再叫我出来玩。】
【亏我还早早化好了妆等你。化妆品:早知道烂厂里得了。】
彼时初霜已经在去团建的路上,看见她发的这些消息,笑的不行。
初霜:【冰冰好可爱。】
黎冰冰:【莫挨劳资.jpg】
经过一个商业街,远远看着一家奶茶店外面活动着几个大人偶,初霜思考了三秒,让司机调头换目的地,同时给主编发去病假申请。
黎冰冰接到初霜电话的时候放任铃声响了好久,在快挂断前才接起。
“有何贵干?”
“冰冰,出来玩呀。”
黎冰冰轻哼:“你跟你们部门的人玩,我才不去。”
“就我们俩,我装病推了团建,一起去迪士尼吧。”
“如果十分钟内你能到我住处我就勉为其难答应你。”
八分钟后初霜在楼下喊她,黎冰冰推开窗户往下面看,某人穿着浅色羊毛长衣,浅笑嫣然。
黎冰冰倚窗抱手:“来得挺快。”
初霜挥了挥手,“冰冰,上学了。”
黎冰冰慢慢弯唇,这人真是,这么懂怎么哄人。
儿时两人手拉手上下学的时光历历在目,从小初霜就比她勤快,每天早上都会在楼下喊赖床的她。
有很多个清晨,黎冰冰一打开窗户就能看到楼下弯眼浅笑的人,初霜站在蔷薇花旁,晨光洒在脸上,孩子们讨厌的上学对她来说好像是极有趣的事。
“先躺下。”
替她掖好被子,盛庭问:“喝热水吗?”
“不用了。”
初霜声音很低,看起来说话都费力。
凝视她一会儿,男人沉默不语离开房间。
直到看不见他,初霜端着的平静才有了破冰,身体里冰火两重天,小腹像拴着千斤重的铁,痛感一波强过一波。
拧着眉头将自己缩成一团,思绪浆糊般凌乱,慢慢催自己入眠。
不知是半小时还是一小时,或者更久,身边又有了动静。
半梦半醒间初霜被扶靠起身,眼睛涩的厉害,困难睁眼,一碗红糖燕窝已经喂到唇边。
就着喝了一口,温热清甜,有股很香的玫瑰味。
这么晚了阿姨不在别墅,那这红糖燕窝……应该是他炖的。
“我自己喝……”
一开口才发现嗓音已经沙哑得不成样子,盛庭充耳不闻,继续一勺一勺将汤喂完。
放下碗,他探了探初霜的额头,去浴室取来温热毛巾给她敷上。
他做这些事情时都是有条不紊默默行动,并不多话。
喝了红糖燕窝,初霜眼皮渐重,无知无觉又睡了过去。迷糊间感受到有只手伸进被子,在她小腹贴上个暖融融的东西,渐渐的,小腹的坠痛开始慢慢缓解。
她微蹙的眉慢慢舒展,精致面容终于有了一点血色,盛庭垂眸静静看着,不知在想什么。
这一觉睡得并不十分安稳,初霜中途醒过一次,盛庭还守在床边。
床头落日灯光晕里,男人浓眉微敛,睫毛与鼻梁都落下阴影,手里拿着电子测温仪在查看。
从初霜的角度看,光线正好将他优越的面部轮廓勾勒完成,下颌凌厉,薄唇紧抿,山根鼻梁线条起伏完美。
他身后是满室昏暗寂静,只有床头这盏孤灯将两人圈在同一画面。
端详着这张侧脸,初霜久久没眨眼,分不清自己究竟清醒还是迷糊,有一点却很明确——她心里刚刚疼了下。
转瞬即逝的两秒,心尖掠过的酸涩与微微窒息感让一切反应都变得迟钝。
眯眼缓解了下那点不适,初霜一眨不眨凝视这张脸,呼吸微促。
之前那种熟悉感前所未有的强烈,甚至到了牵动神经的程度。
记忆深处某个灰蒙画面呼之欲出,有些地方开始与眼前重合。
许是她的视线太过灼热,男人抬眉,看见她发红的眼尾。
“我们,”初霜看进他沉静的瞳子里,一字一句动唇,“是不是在哪里……”
见过。"
大厅里灯火通明,空旷又静谧,初霜坐在沙发左侧,呼吸有点轻。
这个男人周身自带的淡漠与威严,无故让人不敢直视。
想到刚刚盛瑶的一声小叔以及在门外时自己端着的主人家的礼数,心底有淡淡的尴尬升上来。
明明人家才是这个家的人,她刚刚的‘主人姿态’实在……怪不得他会那么打量自己。
端着茶出来的盛瑶把杯盏放在男人面前便坐到初霜身边。
“初霜姐,这是我小叔。”
初霜坐得很端正,闻言看过去,“小叔好。”
“小叔,这是我朋友初霜,是个漫画家。”
听着那声‘小叔好’,盛庭视线放在初霜身上,眸色略深。
空气里又有几秒寂静,盛瑶捏着衣角,猜测着小叔不满她带朋友来家里的可能性,终于男人掀唇:“你好。”
好在凝冻的气氛没持续多久盛先生和盛夫人就回来了。
家里来了大人,盛瑶拉着初霜上了楼。
躺在初霜的床上,她缓缓吐了口气,让初霜有点疑惑,“你很怕你小叔吗?”
“怕,我从小最怕他了,平时犯点错爸妈和哥哥不会说我,但要是小叔在,我就一定会被教育。
我读初中那会儿有点调皮,有次开家长会爸妈没空是小叔去的,那段时间正是我成绩下滑得最厉害的时候,在年级里掉了两百名。开完家长会小叔一言不发,当下开着车就带我去补习机构找了老师……听起来还不可怕是吧?”
盛瑶闭眼继续,“结果那天他陪我在补习机构待到凌晨,我把全科8门的试卷都做完一套才可以休息,而且,他还不让我吃晚饭!我到现在都记得当时自己又怕又饿又崩溃,边哭边道歉做完的试卷。”
初霜听着,联想到楼下那男人冷峻的脸,不由打了个寒噤。
“还没完呢,做完试卷后大概凌晨四点的样子,他也陪着我饿到了那时候。当时是冬天,夜里特别冷,吃了东西后他便开车带着我在街道间穿梭。”
盛瑶:“那天是我第一次见凌晨五点的帝都,很多生意人已经早起在张罗一天的买卖,环卫工大爷拖着扫帚开始打扫街道。我永远记得小叔那时说的话,他说我生在盛家,出生就能拥有别人穷极一生都得不到的东西,就算不懂得感恩和感同身受,至少不要糟蹋光阴,他不想我成为一无是处的人。”
“从那以后,我念书就不敢不上心了,我想,哪怕是成绩好也行,只要能证明我不是一无是处的人。其实他这种直击心灵式的教育对我青春期的影响还挺大的,我这人很有惰性,加上不用操心生计和前途,如果没有小叔的话,我可能后来随便考个普通的大学就去混日子了。”
初霜听着,慢慢弯唇,“可你后来超厉害的,能考进帝都一级的大剧院工作,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同时又为文艺事业奉献力量,真的在熠熠发光,你小叔嘴上不说,心里肯定也为你骄傲。”
盛瑶看着她,眼眶有点热,“呜——你怎么这么会夸人!你以后搬走了我可怎么活。”
初霜觉得她有点可爱,没忍住揉了揉她头发,这个举动让盛瑶心理防线崩塌释放出隐藏属性,她趴进初霜怀里,“奇怪,我在其他人面前很高冷的,跟你在一起会不自觉撒娇,不愧是美人姐姐。”
——
秋天到了,初霜准备给小狗狗添置几件可爱的小马甲,盛瑶也要买衣服,吃完午饭两人一起去了商场。
买完东西出来时盛瑶却接到剧院的电话,中秋排的节目出了点问题,需要她过去一趟。
坐在副驾的初霜带着狗狗下车,“既然剧院有事你快赶过去吧,我打车回。”
盛瑶探出头来,“快下雨了可能不是很好打车,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剧院看看?”
“正事要紧,你先解决工作,我以后再去。”
路边停下一辆林肯,盛瑶勾唇,“都说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哥!”她朝盛炀招手,“你送初霜姐一起回家吧,我得去剧院一趟。”
盛炀车里下来一个女人,波浪长发,分别之前对盛炀明媚一笑,然后看过初霜她们这边来,也微笑着点点头才进了商场。
盛炀看见初霜怀里的小狗,穿着小恐龙衣服还挺可爱,“逛好了吗?现在回去还是?”
“逛好了,”初霜走过来,“盛先生还有别的事要忙吗?有事的话我自己打车回去就好。”
“我也没事,上来吧,一起回家。”
初霜刚上车盛炀就接到个电话,似乎是他小叔让他帮忙拿什么东西。
“你有事的话我去打车吧。”
盛炀启动车子,“不用,顺道就去取了。”
“对了,”他递过来一盒草莓小蛋糕,“这个听说是不加糖的,热量低,初小姐试试。”
“谢谢。”
初霜心里刚一暖,转眼就瞥见他手腕上的小皮筋。
挖了两口蛋糕放进嘴里,是冰淇淋质感,口感香醇不腻味,要很懂甜品的女孩子才会买到这种蛋糕。
想到刚刚那个女孩子,初霜思忖片刻还是发问:“刚刚那位是盛先生的女朋友吗?”
“目前还不是。”
目前。
敏锐察觉到他用词上的微妙,初霜发问:“你还打算交女朋友吗?”
盛炀不解,“还?”
轻咳一声,初霜道:“你是想体验一下谈恋爱的感觉对吧?”
这话让盛炀接不上,认真想了想他才开口:“逻辑错了,是想跟一个人在一起才去谈恋爱,不是为了体验恋爱而和别人在一起。”
看着男人认真的神色,初霜似懂非懂。
所以盛炀来真的?
他不像她那样只是为了在婚前体验一下谈恋爱的感觉,他对那个姑娘是真心的。
那婚后,那个女孩子又将处于什么境地?
“你不觉得这样不太好吗?”初霜斟酌问出口。
盛炀抽空看她一眼,“什么不太好?”
算了算了。
“没什么。”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他跟那个姑娘能走到什么田地,他和她的婚事能不能成都另说。
盛炀如果真心喜欢这位姑娘,应该会想办法取消婚约,这是对三方最好的结果。
她不想因为自己让另一个女孩子陷入痛苦,这门婚事对她只是婚约,对那个姑娘就不是了。
车子平稳行驶在路面,天空开始落雨,雨点打在车窗,初霜看着看着,还是小声提点了句:“盛先生是聪明人,应该分得清是非对错,终归要大家都体面才好。”
她的婚姻可以没有爱,但不能有第三者。
如果婚姻是人生必需品的话,对方人品是首位。
“以后有需要帮助的地方尽管来找我。”
她说的很认真。
反正他们两人没有感情 既然盛炀有真心喜欢的人,她不介意到长辈那帮忙取消婚约。
刹车等红灯的间隙,盛炀不明所以侧眸看来,愣愣点头,“嗯。”
蓝牙耳机里传来一些翻文件的窸窣声,盛炀才发现跟小叔的电话还没挂,“小叔?”
“嗯。”
“刚刚我以为挂了。”
盛庭:“没事,路上开车小心。”
挂了电话,盛炀心里微惑,小叔居然有闲心听他跟人聊天。
初霜跟顾隋分手的第二个月,那个寡淡的男人终于想起来挽回她。
“你在哪?”
“家里。”
“我看了,你不在明兰苑。”
“嗯,搬家了。”
那头沉默片刻,顾隋开口:“还在闹脾气?”
初霜摸着小金毛的脑袋,闻言一噎,“……顾总,我们分手了,不是闹脾气。”
当初他前女友找上门来耀武扬威一番,让人搅黄她的工作后,初霜就跟在国外出差的他发了分手信息。
那时他是怎么回复的来着?
【等我回来再说。】
确实是个大忙人。
“钱韵那边我已经警告过了,她以后不敢再到你面前闹,”男人的嗓音其实很好听,久居高位,最懂什么样的语气能让人臣服,“她也不是什么前女友,不过之前在生意场上有过几次合作而已。”
“是她说的跟你都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了,你们两家又是世交,郎才女貌,也算般配。我就不拦着顾总找命里良人了,再不识趣,下一次丢的可能就不是工作了。”
听筒里传来打火机的声音,大概点燃了烟,顾隋再开口的语气掺杂了点清淡:“你住哪里,我们当面谈。”
初霜叹了口气,“真的不谈了,好聚好散吧顾总,我只想过好简单安稳的小日子,你身后有那么多美人,随便一个都比我会疼人。”
顾隋眯了眯眸子,“故意讲气话气我?”
初霜:“你知道我不喜欢跟人起争执。”
男人轻嗤一声:“你不说我也能查到。”
挂了电话,初霜盯着花瓶里的玫瑰发呆。
顾隋这男人的手段她是知道的,有权有势,在香城呼风唤雨,只要想没什么做不到。
可她没猜到他居然会回头找她,以他冷傲的性子,一向只有女人识趣讨好的,哪有回头追女人的道理。
不该招惹顾隋这种男人的。
都怪当初一时脑热,又从小没谈过恋爱,本着好奇的心理就跟他有了一段。
外公昨天才打电话来说她和盛家联姻的事,这个节骨眼上,初霜万万不敢让家里知道她悄摸谈了段恋爱。
……
本以为顾隋再怎么只手遮天有权势,要找到她也得月余,可当他出现在她下班时常去的一家咖啡馆时,初霜头一次见识到了他的厉害。
顾隋不缺女人,却也不随便,在挑女朋友——或者说女伴时眼光极高,也极挑剔,感情方面很淡泊,他喜欢独立不粘人的女人。
所以跟顾隋谈恋爱的两个月,初霜没有太大实感,她理所当然地觉得顾隋对自己没有多少感情,也以为分手能很顺利,直到被他追过来才猛然觉醒——顾隋不可能容忍女人占据主导权,要分手也得是他提。
今天外面下着雨,空气氤氲潮湿,杯里雾气蒸腾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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