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都市连载
都市小说《惊喜八零》目前已经迎来尾声,本文是作者“林叟”的精选作品之一,主人公李小烽林秀英的人设十分讨喜,主要内容讲述的是:重生回1986年,那年爸妈身体健康,两个哥哥还没遇难,妻子也刚嫁过来,风华正茂。这个年代不禁枪,不禁猎,是最狂野,最奔放,最热烈,也是最激情的年代!李小锋背上钢枪,踏进山林深处,放犬逐兔,撵鹿猎獾,与野猪狭路相逢,与猞猁沼泽对峙,与黑熊雪地鏖斗,与远东豹山林血战,肆意忘我,好不快哉!巴掌大的松茸,小臂粗的老参,肥硕滋补的雪蛤,价值千金的灵芝,时刻准备着被你发现。大山深处藏富贵,只有你走的够......
主角:李小烽林秀英 更新:2024-09-09 05: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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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小烽林秀英的现代都市小说《畅读佳作惊喜八零》,由网络作家“林叟”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都市小说《惊喜八零》目前已经迎来尾声,本文是作者“林叟”的精选作品之一,主人公李小烽林秀英的人设十分讨喜,主要内容讲述的是:重生回1986年,那年爸妈身体健康,两个哥哥还没遇难,妻子也刚嫁过来,风华正茂。这个年代不禁枪,不禁猎,是最狂野,最奔放,最热烈,也是最激情的年代!李小锋背上钢枪,踏进山林深处,放犬逐兔,撵鹿猎獾,与野猪狭路相逢,与猞猁沼泽对峙,与黑熊雪地鏖斗,与远东豹山林血战,肆意忘我,好不快哉!巴掌大的松茸,小臂粗的老参,肥硕滋补的雪蛤,价值千金的灵芝,时刻准备着被你发现。大山深处藏富贵,只有你走的够......
就着贴在大铁锅边上蒸熟的苞米饼子,陪英子腻歪的喝了足足两大搪瓷碗老雁汤,英子这才肯去睡觉。
关上屋门走到院子里,李小烽回头,擦擦老嘴儿,一脸的意犹未尽。
话说以前的英子可不是这样的啊,一直都是冷冷淡淡的。
今天这副撩人的小媳妇儿模样,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不过有一说一,挺好~
李小烽嘿嘿一笑。
跑去灶房,切了块儿野猪肉,在肉块上横竖各自深深剌了几刀,一小碗方方正正的野猪肉丁就割好了。
把野猪肉丁全部倒进搪瓷碗里,李小烽走到院子西边儿,朝追风和棒槌高喊一声:“过来!”
这俩狗早就被老雁汤的香气勾的直流大哈喇子,腹中馋虫作祟,现在是最适合训练它们的时候。
要是吃饱了再训,追风灵性,可能还会配合着敷衍他几下,至于棒槌,那是绝不可能听他指令的。
追风听到李小烽喊话,二话不说就立刻跑了过来,乖乖蹲在他的腿边。
棒槌则表现得很别扭。
听到李小烽喊它的名字,虽然有反应,磨磨蹭蹭的跟过来了,但一直和李小烽保持着一米左右的距离,在不远处来回兜圈儿,嘴里还不断发出很小声的呜呜叫。
它倒也对李小烽没什么恶意,摸它也没啥过激反应。
现在的状态,就是既想过来,又不想过来。
这就是典型的还没认主,思想上还轴着呢。
外在表现就是各种行为都充满了矛盾。
李小烽对此并不以为意。
这种狗脾气倔,本身就不容易认主,但只要让它认了主,那就绝对会是一条无比忠诚的好狗,手指到哪儿,这狗就会冲到哪儿。
摸摸追风的脑袋,奖励了几颗猪肉丁,李小烽又偷偷瞟了棒槌一眼。
只见这狗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手里的搪瓷碗,四只爪子在地上到处踩来踩去,嘴角的哈喇子都快要拉丝儿了。
李小烽险些没绷住。
自从上回拿大猪肉片子给它刷牙开食以后,这狗就和被开发了似的,彻底恶堕成了条干饭狗。
食量直追追风不说,馋劲儿也不遑多让。
不过李小烽并没有一看到它馋的这副模样就立刻凑过去喂食。
对于这种倔狗,用传统方式来增进关系效率还是太低了,弄不好这狗还完全不领情。
李小烽嘿嘿一笑,故意装成忽视它存在的样子。
先从碗里抓起一把肉丁,故意在两只狗头中间晃了晃,让它俩看的清清楚楚,闻的真真切切以后,然后就一把全部塞进了追风的嘴里。
棒槌看到这一幕,狗眼都要瞪出来了,身体下意识的就往李小烽所在的方向靠了靠。
呜呜小声叫了两下,棒槌学着追风的模样,别扭的半蹲在了地上。
李小烽这时候方才拿出几颗肉丁,丢进棒槌的嘴里,捧着碗笑的像只狐狸。
这就是利用狗子的馋嘴天性,让狗子自己来一点一点摧毁自己的防御心理和矛盾心理,甚至主动过来做训练动作。
对于训狗这块儿。
李小烽向来喜欢主动,不喜欢被动~
……
吃到肉丁后,棒槌明显兴奋了许多,小尾巴摇的无比流畅,一点儿也不像之前那么僵硬了。
李小烽则趁势指了指自己大腿边上的地儿。
连一刻都没有迟疑,棒槌立马就愉悦的跑了过来,往地上一蹲,满脸希冀的看向李小烽。
李小烽当即就是一乐。
这狗有意思哈。
倔的时候是真倔,这被拿捏了以后也是真听话,让干啥就干啥,就跟彻底恶堕了似的,都快要被他给玩儿坏了~
投喂了几颗肉丁,李小烽正式开始训练这两只狗。
追风和棒槌在他计划的狗帮里职能不同。
一个是师傅狗,一个是仗狗,所以除了通用的基本动作以外,两者的训练内容是完全不一样的。
自己手里头现在没有头狗,那就只能追风来充当这个角色。
师傅狗干的就是这个,主打的就是一手补位。
狗帮里缺啥位置它就得顶上去,不缺的时候就去带新狗。
师傅狗,基本上都是猎人们的第一条狗。
作为猎人的起家狗,资质通常来说不会特别顶尖,一般都是从别人家抱的,或者便宜买的。
但师傅狗却是整个狗帮里最辛苦的。
前期它必须要身兼数职,警戒、扑咬、追踪、缠斗,什么都要学,什么脏活累活都得它干,一直到自己的主人有能力弄来其他狗以后,它才能稍微轻松上一些。
也是由于前期干的危险活儿多,师傅狗基本上是各个带伤,老的也要比其他狗快许多,经常早早的就一嘴白毛了。
心善的猎人,有了其他狗以后还会养着师傅狗,狠一点儿的,那就是狗肉馆五脏庙见了。
……
李小烽找了个破棉衣,捆成球,远远地丢出去,训练追风的“衔”、“吐”、“咬”、“停”等能力。
这些都是基本动作,追风接受学习起来还是很快的。
但像进阶一点的“假斗真缠”、“假咬真围”、“假追真截”,追风就不是很能领悟到了。
不过像这种进阶捕猎技巧,练也只能练个假把式,只有拉到山上和猎物真刀真枪的干上几个来回,猎狗们才能真正的融会贯通。
……
就在李小烽热火朝天的训狗时,自家院门儿却吱呀一声,从外向内被人推开了。
李小烽转头看去。
原来是老舅,背后还跟着个面色蜡黄,走路一瘸一拐的蓝布衣中年人。
那中年人头埋的低低的,紧紧跟在老舅身后,一副不愿被人看见的模样。
一进门儿,老舅就把脖子伸的老长,东张西望,看到西院儿的李小烽后,就赶紧招了招手。
“愣着干啥玩意儿?”
“快去收拾出堂屋来,我把你杨叔给请过来了!”
“杨家屯儿的,老远了,专程赶过来的!”
老舅一边说,一边隐晦的朝李小烽眨了眨眼。
李小烽看到那中年人背后背着的长枪,当即就心领神会,把碗一放,立刻就笑着迎了上去。
此人,应该就是昨晚老舅和他说的,被野猪拱坏了命根子的杨老拐!
啊呸,现在应该叫杨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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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大磊的尸体就躺在担架上,已经被收拾干净了,浑身上下大大小小的伤口也全被填补缝合了一遍,显然是刚被人处理过。
唯独缺了头。
脖子的断茬处还残留着触目惊心的齿痕,虽然被人尽可能的收拾过了,但看上去还是十分的恐怖。
这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场面。
李小烽心砰砰直跳,合上盖在马大磊尸体上的白布单,脸色十分不好看。
原先他还觉得是水生大爷他们轻敌了,但现在看来,或许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
在场的所有人,包括民兵,猎户们,全都看走眼了!
李小烽瞧的很清楚,这只老豹子,绝对是个惯犯!
从马大磊的尸体,以及水生大爷所述,李小烽几乎可以断定,这只老豹子,是只经常以人为食的吃人豹!
寻常的豹子生活在山林之间,即便偶然遭遇人类,也大多会选择避开,最多吼叫警告几声。
豹子与人发生冲突,人把豹子打死的事情并不少见,这是人的体重和双手带来的优势。
但还有另一方面原因,那就是这些豹子和人接触的少,甚至根本就没接触过,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对付人类。
但吃人豹不一样。
这些豹子经常伏击人类,非常知道该怎么对付这种看起来高大魁梧的生物。
潜行突袭,加咬脖子咬头。
这是吃人豹袭击人时惯用的招数。
攻击其他的地方,弄不好就会被人类反杀,但咬头咬脖子,却对人类异常奏效。
传说厉害的吃人豹,甚至会在攻击小孩子的时候专门去咬头,在攻击成人的时候专门去咬脖子,很会去根据目标来选择对应的攻击方式。
不过从水生大爷跟他说的那些话来看,这只吃人豹还没到那么恐怖的程度,对上猎户马大磊和水生大爷时,第一时间选择的还是攻击头部。
应该是只经常祸害小娃娃的畜生。
“所以水生大爷,除了打杀掉这只土豹子,您是不是还想让我跟大伙儿尝试一下,看看能不能把磊大爷的头给找回来?”
李小烽轻声问道。
水生大爷点了点头。
东北乡下的老猎户之前,确实有这种说法。
人倘若死在山上,那一定要尽可能的把重要零部件儿带回去安葬。
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头。
没头,就意味着魂儿没回来,一辈子都是山上的孤魂野鬼。
李小烽没有再多问,略一沉吟后就点头答应了。
随后他又把自己的猜测说给了院子里的猎户、民兵同志们。
这些可怕的发现,当即就惊的民兵队的人后怕不已,老猎户们也是个个面色沉重。
怪不得屡次三番拿不下这只老豹子,原来是个吃人的货。
寻常猎物好打,但这种善吃人的畜生可不好对付,又凶又猾,需要好好安排计划才行。
李小烽之所以应了下来,其中一个原因是这只吃人豹就在兔子山上,保不准哪天巡山的人一个疏忽,就让它从针刺林跑了。
万一跑到秃顶子屯儿害人怎么办?
要知道兔子山和秃顶子屯儿之间的距离可不远。
水生大爷面露感激之色,朝院子里的每个人依次抱拳,不过他也强调了,还是要以杀老豹子和保护自身安全为主要目标。
如果实在找不回马大磊的头来,也奈何不了这种吃人豹,那他就去申请调炮炸掉这片刺林子,绝对不能让这只吃人豹跑到其他地方去!
……
水生大爷把马大磊的那支水连珠给了李小烽。
本来他是打算把自己的枪给李小烽用的,他那把枪保养的很好,平时都是用油擦的。
不过李小烽却摇头拒绝了,只要了磊大爷的那把水连珠。
回了家,李小烽先把爸妈和英子叫到一起,又让大嫂去山上把正在干活种地的大哥二哥二嫂全部叫了回来。
所有人都到齐后,李小烽才和他们说了兔子山上发生的事,随后顿了顿,告诉他们自己今天晚上会和水生大爷他们一起上山,打杀掉那只吃人豹!
老妈听完,当即就腿一软,瘫坐在了椅子上。
“不行!”
“今天说什么我也不能让你去。”
“你才打了几天的猎啊,就想跟着老猎户去打吃人的豹子!”
“那是你能对付得了的吗!”
“马大磊那是什么人,你还没出生的时候人家就天天在山上打野猪了,这么厉害的人儿都被那只豹子给咬死了,你凭什么觉得你能对付得了?”
陈秀娥的声音异常坚定,甚至去屋子里找来了大麻绳,要把李小烽捆起来。
李父一口接一口抽着旱烟,眉头紧皱。
“于理上说,你这是为民除害,是去做对集体,对国家有益的事,应该去,我们不应该反对。”
李父话还没说完,就被李母狠狠的踩了一脚。
李父瞪了媳妇儿陈秀娥一眼,抽着旱烟,话锋一转。
“不过你妈说的也很有道理。”
“你确实太年轻了,这才二十出头,就跟着人家那些几十岁的老猎户干这么危险的事情,一是经验不足,二是你才娶了媳妇儿,万一出个事儿,秀英咋整?”
一向不管李小烽做什么都很支持的林秀英,这次也是一反常态的明确表示反对,站在一旁掉眼泪。
大哥和二哥也在一旁劝阻。
“这个事儿真的太危险了,老三,你有那个心意就好。”
“磊大爷没了,我们都很难受,但你还年轻啊!就像爹说的,万一出个啥事儿咋整?”
“眼看着咱家才刚好转起来,你要是出个事儿,咱家可咋办?你可不能冲动啊!”
可任由家里人说破了嘴,李小烽都没再说话,只是一边默默听着,一边默默擦拭手里的那只水连珠。
有一件事,他和所有人都没说过。
兔子山虽然离秃顶子屯儿很近,但他两世为人,却从来都没去过。
去兔子山的流沙背面找被杀人豹衔走的磊大爷人头,再打杀掉吃人豹,那就必须得在晚上才有可能,危险性确实非常高。
倘若是别人,或者一个不熟的猎户,或许他真的会听爸妈大哥二哥大嫂二嫂的话,真就不去了。
但这次没的是磊大爷。
他欠磊大爷一份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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