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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久弥新全文阅读

林恒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历久弥新》,是网络作家“林恒林绪平”倾力打造的一本都市小说,目前正在火热更新中,小说内容概括:60岁的林恒意外回到了那个车马很慢,生活艰苦,但思想纯粹的80年代。重活一世,他没什么高远志向,只想弥补遗憾,带着老婆孩子过上幸福生活。而这一切,要从截胡一条大狼狗,拿上弓箭上山打猎开始说起。【年代文,日常、上山,打猎、种田、养殖、爱老婆,培养孩子,温馨,欢快,舒适】......

主角:林恒林绪平   更新:2024-07-26 04: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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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林恒林绪平的现代都市小说《历久弥新全文阅读》,由网络作家“林恒”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历久弥新》,是网络作家“林恒林绪平”倾力打造的一本都市小说,目前正在火热更新中,小说内容概括:60岁的林恒意外回到了那个车马很慢,生活艰苦,但思想纯粹的80年代。重活一世,他没什么高远志向,只想弥补遗憾,带着老婆孩子过上幸福生活。而这一切,要从截胡一条大狼狗,拿上弓箭上山打猎开始说起。【年代文,日常、上山,打猎、种田、养殖、爱老婆,培养孩子,温馨,欢快,舒适】......

《历久弥新全文阅读》精彩片段


“这黑嘴松鸡是我发现的,你们去别处吧。”老头看了一眼林恒二人,率先说道。

“田老爷子,你这就不讲道理了,咱们一起到的,你凭什么说是自己发现的?”

小姨父李佰全率先开口了,很不满意。

这老头不是别人,正是村上的老猎户田百顺,之前林恒第一次上山回来的时候遇到的那个老头。

“放你娘的狗屁,我在这里都守好久了,当然是我发现的,再不走开我可不客气了。”

田百顺低声叫骂,要不是怕惊跑了松鸡,他的唾沫星子都要甩到李佰全的脸上了。

“还是老爷子您离开吧,松鸡从下面沟里飞过来的,你可唬不了人。”林恒也没有退让。

开玩笑,这可是好几只松鸡呢。

田百顺看了一眼林恒手上拿着的弓箭,浑浊的眼珠子一转,露出一丝精明之色:“既然你们也不想走,那我们来比一比怎么样?”

“比一比?”林恒眉头一皱,看向田百顺:“怎么比?”

“很简单,我们同时瞄准,然后我喊一二三一起发射。

我打下来的就是我的,在你箭上的就是你的,怎么样?”

田百顺看着林恒小声说。

“你要是不同意,我就把松鸡撵跑,谁也别想打到。”

不等林恒说话,田老头又加了一句,主打的就是耍赖不要脸。

“田老头,你真是不要脸啊。”小姨父不由得骂道。

“那又怎样?不同意我就撵鸡了啊。”田百顺是出了名的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行,就按照你说的来。”

林恒呼了口气,点头同意了田百顺的提议。

“那就跟我来。”

田百顺看了一眼林恒,挎着枪走在前面。

林恒手里拿着弓和一支箭跟在后面,走了十几米,就看到了停歇在一棵松树上面的松鸡。

一共四只,分别歇在两个枝丫上,羽毛蓝灰色,腿和嘴都是黑色的。

四只都没有漂亮的尾羽,都是母松鸡。

“我打左边的,你打右边的。”

距离松鸡十五米的距离,田百顺停了下来,也不让林恒继续前进了。

将枪架好,田百顺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火炮儿放在引燃眼上。

这火炮类似于一个火引子,扣动扳机,猎枪上的扳机头会在弹簧的作用下击打在火炮儿上。

从而发出火花点燃枪管内的火药,最终火焰推动着滚珠飞射出去,对目标物造成伤害。

“三……砰……”

田百顺数完三就砰的一声开了枪,赤红的火焰裹着着细小的滚珠飞了出去,在空中拉出了一条漂亮的散射状火线。

同时伴随着剧烈的响声传来。

“我靠!!”

林恒被这声音一惊,手里一哆嗦就把箭射了出去。

“嘎达嘎达!!”

一只松鸡惊的飞了起来,剩下三只全都滚落树下,林恒的一箭准确无误的射在了树干上。

“田老头,你这老家伙不讲武德!!”

林恒扭过头怒骂,妈的,说好一起发射,你喊到二就发射是吧?

“嘿嘿,我说三二一一起发射,又没说一定要数到一才一起发射。


“我就说你穿这身衣服好看的吧,比路上那些女的都好看!”

林恒拉着老婆的手笑着道,尤其是这身材,更是加分项。

陈秀兰看着镜子,还有着震惊,原来自己穿上好看的衣服会漂亮这么多。

林恒的眼神让她仿佛回到了结婚之前。

又回味着看了两眼,她伸手换衣服,林恒拉住了她:“换下来干嘛,就这样穿回去。”

“不行,就算买了,也不能穿着衣服走山路。”秀兰摇摇头,坚持换下来。

林恒看的忍不住伸了两次手,老婆这身材太好了,不然当初他也不会一眼就看中。

他的手被打落两次,秀兰才换好了衣服。

“衣服买了,鞋就没必要了。”秀兰看着林恒道。

“今天我说了算。”林恒严厉的拒绝了她,出去后,又给她买了一套内衣,直接按照D罩杯的买。

黑色的,还带着蕾丝花纹,他很喜欢。

陈秀兰想说不买,但这里人不少,又不好意思。

“给女儿也买一套吧。”林恒又道,让秀兰给挑,这次秀兰没拒绝。

“你自己也要买一套,不然我就把我的退了。”秀兰看着林恒说道。

“放心吧,我肯定会买的。”林恒嘿嘿一笑。

林恒自己买了一双登山鞋,买了一个短袖一个短裤。

穿上之后整个人也帅了一大截,他长得也挺好看,不然也不能把秀兰这么好的婆娘拐到手里。

这里所谓的登山鞋可不是后世那种,鞋底是黄胶的,鞋帮子是帆布做的高帮,其实和解放鞋差不了太多,更美观一点就是了。

“老婆,是不是很帅?”林恒笑着问道。

“挺好的。”秀兰点头,伸手给林恒整理衣角,明媚的眼中透露着满意。

“这里的衣服多少钱?”林父买了一些零碎的东西,走过来问道。

“衣服八毛钱一件,鞋子价钱各不相同。”林恒道。

“那就给家里其他人都买一件,总是要买的,这里还便宜,款式还多,解放鞋也一人买一双。”林父想了想,决定道。

这次收获了这么多,自然要给家里人买一点礼物。

“衣服一共十二块钱,鞋子二十块钱,一共三十二块钱。”售货员结账的时候说。

一共买了16件衣裳,十双鞋子。

林父和秀兰听到就有一种想退货的冲动,太贵了,就是夏天卖草药蘑菇,两个月也卖不到这么多钱。

城里的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才15块钱。

没办法,这个时代中国工业刚刚起步,衣服这些工业品的价格都很昂贵,反而是一些自然资源很便宜。

随后林恒又买了一个手电筒,两包护手霜。

现在没有电,手电筒晚上很有用。

林恒很想买一块手表,因为在林子里很需要看时间,家里就一个钟表,出门就看不了了。

但是这个年代国内手表实在太贵了,最便宜的都要一百块钱,实在买不起。

最终结算,所有东西加起来一共花了一百三一块三毛钱,付钱的时候林父和秀兰心疼了好久。

“钱不过是一张纸,换成东西才实惠!”林恒一笑,付了钱,牵着狗,拿着东西往外走。

尤其是最近这些年,通货膨胀一轮又一轮,钱很快就不值钱了,换成物质才是最划算的。

很多人辛辛苦苦存的钱就是这样变得不值钱了。

“还要买什么吗?”

林恒看着父亲询问道,看了看墙上的钟表,现在已经下午三点了。

“基本没啥了,再去买一些小东西,泡打粉,甜酒曲之类的就可以了。”林父摇头说道。

“基本上可以准备回家了。”秀兰背着买的东西说。

“那好,我去买一把弓,就往回走。”

林恒点头,寻求父亲意见。

“你买吧,只要你真的会用。”林父想了想,反正都买了这么多东西了,也不在乎一把弓。

这个年代卖狩猎工具的人很多,林恒买了一把猎弓,三十个打磨好的铁箭头,五只完整的箭。

买完东西就往回走,等走过一个垃圾回收站的时候林恒突然想起了什么,对着媳妇和父亲说:“等我一下,我进去买个东西。”

将狗交给秀兰,林恒就走了进去。

“你干什么?”看到林恒什么都没拿就冲进来,老板拿起来地上的钢管。

“我是来买东西的,你这里有旧书的吧?”林恒连忙解释。

一听这话,老板将钢管丢在了地上,指着左边的一个废纸堆道:“都在那里了,你自己挑。”

“谢了。”林恒点点头,走了过去。

大部分都是废纸,但挑挑拣拣,林恒还是发现了几本不错的旧书,分别是《红岩》《钢铁是怎样练成的》《格林童话》《简·爱》《三国演义》五本。

“老板,这五本书多少钱?”林恒将东西拿过来询问道。

“给两毛钱你拿走吧。”老板看了林恒一眼说道。

“这个内胎能送我吗?”林恒指着旁边一个烂的摩托车内胎问道。

“一块拿走吧。”老板摆了摆手。

付了钱,林恒拿着书本高高兴兴的走了出去,这东西是送给妹妹林彩云当礼物的,相信这些东西对她而言比衣服还要珍贵。

“你买这些干嘛?”林父看着林恒询问道。

“看书,增长见识。”林恒笑道,“还有几本是送我妹妹的。”

林父沉默了一下,背着东西继续前进,买了一些干粮,三人背着东西往回走。

买的东西一大堆,三人比回来的时候走的还慢。

林恒本来想着看有没有顺风车,结果走到双桥镇也没看到一个,只能进山走小路了。

山里走了十公里,天就已经是黄昏之色,估计得六点多了,还有一个小时天就要黑。

“呜呜~”

雄霸都走不动了,趴在背篓里。

“休息一下吧,吃点干粮再走,要累死了。”

林恒一屁股靠在了矮坡上,实在走不动了。

“东西给我一些吧,真是白吃大米饭了。”林父一边吃干粮,一边走过来拿走了一些东西。

林恒没阻止,自己实在拿不动了。

“老婆,我替你分担一点。”林恒转身又从秀兰的背篓中拿了一点东西出来。

“好好好!”

林父气笑了,你这不孝子这么玩是吧,我不伺候了,当场就把东西放了回去。

“老爸别生气,您体力好,我们哪里能和你比啊。”林恒嘿嘿一笑,又不要脸的把东西放到了老爸的背篓。

“我不累,爸你给我一点吧。”秀兰孝顺的说。

“不用了,要背也让那二流子背。”林父瞪了林恒一眼,还是帮忙分担了一些。

吃完馍馍,林恒又从旁边的小溪捧了一点水喝,顺手摘了一朵白色小花走过来插在了老婆头上。

“真好看!”林恒嘿嘿傻笑了一下。

秀兰脸色微红,瞪了他一眼,意思是说老爸还在呢。

“爸,你不介意的对吧。”林恒笑着道。

“你小子最好一直这样,别犯错,不然我一定打断你狗腿!”

林父气的直接走了,在他面前秀恩爱,这小子越来越放肆了。


“没有的事,我们没有针对梁木匠你的意思。”

林父听到梁木匠的话,连忙解释道。

“是啊,你误会了,我们不是在说你。”林母也笑着说。

梁木匠摆了摆手,摇头苦笑道:“不管你们是不是说我,确实是我的问题,给你们赔个不是了。”

“我们拿称称一下吧,看看多重的。”林父连忙避开了这个话题,回屋去拿杆秤。

睡房内,秀兰正在用热毛巾给林恒擦背,听到外面的声音林恒不由一笑:“这梁木匠还算是个人物。”

“你小声点。”秀兰提醒。

林恒将老婆的下巴托起,笑着说:“你老公今天厉害吧。”

“厉害,你最厉害了。”秀兰白了他一眼,推开他的手,给他擦干了背。

换了一身干干净衣服,林恒走出来睡房,去看林父他们称猪獾。

“二十四斤,了不起啊!”

看到林恒出来,林父看着称喜笑颜开的说道。

“二爹,你是怎么打到这么大一只猪獾的啊,太牛逼了。”

大侄子林伟已经把林恒当偶像一样来崇拜了,这简直太了不起了。

“是啊,林恒,你怎么打到的?”林母等人也都无比好奇。

“先吃饭吧,我都要饿死了,边吃边说。”林恒看着众人道。

这自无不可,上了饭桌,林恒首先夹了一大口凉拌灰灰菜。

吃完了他才开口将自己捕猎的全过程说了一遍。

和给秀兰说的差不多,没有过于吹牛,他深知过犹不及。

“我服了,你这一手弓箭没话说,四十步都能准确射中,叔叔我为自己之前的态度道歉,这一杯我干了。”

梁木匠摇了摇头,苦笑着端起酒杯将其中的甜杆酒一口喝干。

“梁叔你说笑了,我这么年轻,你觉得我应该再学习一下也正常。”

林恒不是那么爱计较的人,也跟着喝了一杯。

“喝点这个。”

秀兰走过来在他旁边坐下,递了一碗姜汤。

“纯姜汤啊!”林恒喝了一口,感觉有点难以下咽。

“你又不是小孩,还要他糖啊。”秀兰看了他一眼。

林恒不再说话,将姜汤一口喝干了。

有时候经常会搞混淆,仔细想想才记起来这个时代送礼都是半包白糖,几斤大米这种。

饭桌上,因为这一头猪獾,林恒成为了当之无愧的主角。

大嫂刘娟都笑着给林恒倒了杯酒,这一刻,他二流子的名声在这个家里才真正的开始被洗去。

吃完饭,雨下的更大了,林恒走进厨房看着地上的猪獾笑着道:“老爸,你和我哥给帮忙剥皮吧。”

“没问题,你休息你的吧。”林父点头,有些跃跃欲试。

其他人也都没睡,照着手电和煤油灯,目不转睛的看着这只猪獾。

这么大一只猎物,对于家里来说太珍贵了,这将是弥足珍贵的肉食。

林恒去舀了米饭,又给加了一些猪油,给雄霸美美的做了一顿晚饭。

等它吃完,林恒才过去看老爸剥猪獾皮。

猪獾虽然名字带猪,还长着猪鼻子,但它其实是鼬科的物种。

皮毛也不是猪那样坚硬粗糙的,其皮革制品美丽大方,色彩艳丽,是制作高级裘皮服装的原料。

皮毛两端白色中间黑棕,毛杆粗细适中,弹性好,耐磨,制成女大衣漂亮美观,是皮革抢手货。

一张完整的猪獾皮,市场收购不会低于三十块钱。

在林父的巧手下,这张猪獾皮完整的剥了下来,用竹子将其绷直晾干。

“这是个公猪獾,皮毛很漂亮。”林父看着猪獾的皮毛笑着说道。

“估计能卖三十多。”

林恒笑着的点了点头。

旁边的梁木匠投来了羡慕的目光,打猎虽然满山跑,经常打不到。

但是真是开张一次顶别人几个月啊。

大嫂刘娟都开始羡慕秀兰了,林恒这次好像真的浪子回头了,这赚钱速度好恐怖。

内脏破开,林恒就走过来将猪獾的肺和肝脏拿走了:“这两个不用处理,留给雄霸吃。”

一家人都有些舍不得,眼巴巴的看着林恒,这么好的东西全都喂狗太糟蹋了。

林恒将其放在了一个盆里说道:“雄霸长大了,才能抓更多的猎物。”

“林恒说的也没错,赶快把肠子处理一下,大家就睡觉吧。”

林父说了一句。

猪獾肠子可是好东西,肥肠炒起来味道一绝。

大哥接过了这个活,简单去除了肠子里的粪便,用草木灰打泡着明天再处理。

“纯肉还有十三斤,不错了!”

林父又称了一下,喜笑颜开的说。

“盖房子不用愁肉了。”林母也开心的很。

听到盖房子,大嫂刘娟突然没以前那么渴望了,盖完了分家后可能就吃不到林恒打的猎物了啊。

想到这儿,她甚至有种不分家了的冲动。

“好了好了,抹点盐挂起来,赶快睡觉吧。”林恒摆手说,家里人简直太兴奋了。

“是的,该睡了。”

听他这么一说,大家都有些困了。

将肉挂到老鼠吃不到的地方,众人各自回房休息,但却不时传出声音,可见大家都很激动。

林恒躺下,女儿晓霞今天却没有睡,在床上翻来覆去,让他很烦。

但没办法,小孩就是这样的,不可能你让她睡,他就睡了。

哄了好了一会,孩子终于是睡着了,林恒也没力气折腾,靠着老婆,听着外面滂沱的雨声很快睡去。

半夜,林恒憋不住起来上了个厕所,外面下着大雨,还要出去旱厕,冻得他浑身发地。

回到屋里,刚躺下,就听到一阵一阵的声响,全都是老鼠发出来的。

他和秀兰的睡房顶部是用彩色篷布钉起来的,因为上面是土楼,经常落灰。

但是这么一钉,篷布里也就成了老鼠的天下,每天晚上都呼啦呼啦的,烦人的要死。

而林恒因为有上辈子的生活习惯,本来就不习惯睡十多个小时,起了个夜,顿时睡不着了。

“该死的!”终于林恒忍不了了,从床上翻起来,摸到了手电筒。

“咋了?”秀兰也被他的动作惊醒,疑惑的看着他。

“老鼠太吵了,我要收拾它们。”林恒忍不了了,重生回来这么多天,每天晚上都会被吵到。

秀兰揉了揉眼睛,无奈道:“是讨厌,但是他们在顶上的篷布里面,你能怎么办?”

“看我的。”

林恒起身,拿着手电去堂屋大柜里面铲了一铲子玉米,回来睡房后倒在了窗台上。

然后将窗台上面的篷布用刀锯开了一个洞,然后拿着弹弓,关了手电,在床上等待。

虽然晚上,屋里漆黑一片,但是窗子那里还有些微白光可以看到的,人眼只要在黑暗中待过一段时间就会适应微光的。

“这能行吗?”凑到林恒耳边小声问道。

因为林恒现在横着蹲在床尾的位置,她也不好睡了。

“看着好了。”

林恒说了一句,就静静等待。

这些老鼠经常好吃的很,尤其天黑,看到吃的就吃,才三分钟,一个老鼠就爬上了窗台。

砰!!

一道沉闷的声音响起,那只老鼠就倒在了窗台上,死了后爪子还在颤抖。

秀兰激动的抓住了林恒的手臂,这么近距离看老公打猎,她还是第一次。

太厉害了,她都没反应过来那老鼠就死了,看的她比自己老公还激动。

林恒无奈,老婆完全没注意到她现在只穿了内衣啊,弄的他心都有点乱了。

就在这时候,一只看起来和竹鼠大不多大的老鼠从顶上的篷布之中冲了下来。

外面一个闪电闪过,林恒注意到这只老鼠的毛都黄了,显然是一只老东西。

就在它刚刚到达窗台位置,一颗黑色的石子精准无误的命中了它的脑袋。

砰的一声,这只大老鼠翻下了窗台,死在了地上。

秀兰的手再次抓住了林恒的手臂,表达着对他的崇拜。

安静了没几分钟,再次一连两只老鼠从篷布上面冲下来。

就在秀兰在发愁怎么才能一次性打死两只的时候,林恒已经出了手。

砰的一声打死了一只,另一只刚跑到窗台边缘,林恒的第二颗石子再次到来,仿佛黑白无常一般取了它的鼠命。

“这么快!”秀兰不由的出声了。

林恒微微一笑,都快迷失自我了。

接下来的半小时,又有五只老鼠被打死。

“应该没了,把老鼠捡起来睡了。”又等了十多分钟,一点动静都听不到了,林恒打开了手电筒去捡老鼠。

“这个好大,怕是有三斤重吧!”秀兰看着那只都发黄的老鼠震惊道。

“肯定有。”林恒点头,一共九只老鼠,每一个都肥的流油,林恒估计总重至少得十一二斤。

“那这些老鼠咋办?丢了可惜,要不吃了吧。”秀兰问道,这个年代肉太少了,吃老鼠肉并不是一件稀奇事。

“算了吧,明天把毛烧光,煮熟了喂雄霸。”林恒摇头,虽然是做熟了也没啥,但终归不太好。

“那也行。”秀兰点头,老鼠喂了雄霸,那猪獾的肝脏人就可以吃了。

然而弄死了,老鼠,动静是没了,林恒却更加的睡不着了。

秀兰也一样,这都是刚刚太兴奋了导致的。

“要不我们运动一下?”林恒突然提议道。

“啊?大晚上的咋运动呀?”秀兰有些呆,不知道此运动非彼运动。

下一刻,林恒的身体就靠了过来,亲手示范……

“唔……”

一场运动,两人精疲力竭的相拥睡去。

一晚上,大雨都没有丝毫要停的意思,第二天早起,林恒从床上起来,外面还是哗哗的雨声。

“雨还没停啊。”林恒看着窗子,只可惜这是用白色薄膜封起来的木窗子,看不到外面的雨。

“一晚上都没停,估计还要下一天。”秀兰坐起来说道,下雨无事可做,她也就没有早起。

主要昨晚运动太剧烈,也早起不了。

“可惜了,我还说今天早上不下去把我丢在山上的几只绿刁子捡回来呢。”林恒有些可惜的说道。

“你还打了绿胡刁子?”秀兰扭头看着他。

林恒当然不会承认这是因为感觉没希望打到猎物而做的保底选项:“对,打了喂雄霸的,但是害怕血腥味惊到猪獾,就没拿着,丢在林子里了。”

“那估计没了,老鼠都吃完了。”秀兰摇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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