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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销巨作我在七零做精,疯批大佬疯狂沦陷

色彩缤纷的薛静妃 著

现代都市连载

《我在七零做精,疯批大佬疯狂沦陷》是由作者“色彩缤纷的薛静妃”创作的火热小说。讲述了:地府一不小心勾错魂,本该长命百岁的她年纪轻轻就没了。为了弥补她,地府安排了她一场穿书之旅。穿书旅行手册,地府首发,属于她的私人定制之旅!还配备随时进出的种植空间,并且物质配满,前世她的钱财也通通可以带着!这下子不要太爽了!她进入自己的穿书旅行,来到了七零年代。在乡下斗极品亲戚,去黑市卖空间草药。出于善心救助的伤员居然是个大佬,还非要以身相许来报恩!这场旅行也算是有事业,也有男人,圆满了!...

主角:明黛周斯年   更新:2024-08-20 2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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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明黛周斯年的现代都市小说《畅销巨作我在七零做精,疯批大佬疯狂沦陷》,由网络作家“色彩缤纷的薛静妃”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我在七零做精,疯批大佬疯狂沦陷》是由作者“色彩缤纷的薛静妃”创作的火热小说。讲述了:地府一不小心勾错魂,本该长命百岁的她年纪轻轻就没了。为了弥补她,地府安排了她一场穿书之旅。穿书旅行手册,地府首发,属于她的私人定制之旅!还配备随时进出的种植空间,并且物质配满,前世她的钱财也通通可以带着!这下子不要太爽了!她进入自己的穿书旅行,来到了七零年代。在乡下斗极品亲戚,去黑市卖空间草药。出于善心救助的伤员居然是个大佬,还非要以身相许来报恩!这场旅行也算是有事业,也有男人,圆满了!...

《畅销巨作我在七零做精,疯批大佬疯狂沦陷》精彩片段


衣服很合身,鞋子也很合适,虽然是老头装,他穿着也挺精神,就是太瘦了。

明黛还是没有阻止,最后他被呛得抬头,眼睛都红了,水汪汪的看着自己,莫名有些委屈。

明黛捞起土豆丝,控了控水,倒进锅里。

“滋啦!”

土豆丝掩盖住了香味,男人有些着急。

下一刻,铲子翻炒,香味再现,男人重新安静下来。

明黛拿出醋瓶,沿着锅边轻轻撒了一些,一股酸辣的香味在厨房炸开。

明黛能清晰的看到男人颈部的喉结上下滚动。

翻炒几下,把锅盖盖上,周斯年有些着急,伸手去抓。

明黛没有阻止,开口说道:“没熟,不好吃。”

果然,男人的动作停了,略有疑惑的看着锅盖。

明黛没理他,转身去了大灶,掀开锅盖,苞米面饼子的甜香味道袭来。

唰!

周斯年立刻就站到了大锅旁边。

即使不说话,明黛也能感觉出他的急切,怕他忍不住伸手,明黛用锅铲铲掉一块,放在碗里,等到不那么烫手了,才递给他。

“先吃这个。”

周斯年立刻伸手接过。

明黛趁机看了眼他的手,很干净,也很血腥,关节处都破了皮,又被他搓掉了。

一个是手上的冻疮被他搓破了,一个是昨晚打人打的。

但是手很干净,指甲很长,没有嵌泥。

他举着饼子,大口吃着,只是两三口,有明黛半边脸大的饼子就不见了。

而周斯年的眼睛明显亮了起来,虎视眈眈的看着锅里的其他饼子,但是没有伸手去抢。

果然,他是有原则的。

明黛试探了一下,周斯年是可以沟通的后,很是满意,她打算用美食收服周斯年的胃。

和他一起住,比和知青与村民一起住要好上很多。

明黛边铲边给他,一会功夫,他就吃了四块。

明黛也铲好了饼子,还剩12块。

无视他继续举着的碗,明黛把她带来的热水壶提了过来。

把多余的水舀进热水壶里,盖好盖,放到一旁的桌子上,对着还在举着碗的男人道:“这个,不能碰倒,会烫伤你,很疼,但是可以倒水喝,是热的。”

又重复了两遍。

她抓了把苞米面,边搅拌着锅里的水,边把苞米面撒了进去。

勺子搅动几下,苞米面粥就好了。

一旁,周斯年已经端着碗到热水壶旁站着了。

他看着热水壶想了很久,慢慢拔下塞子,又盯着冒出的热气看了很久,这才拿起,往碗里倒了一碗热水。

放下的时候,还知道轻轻的,把塞子又盖了回去。

端起碗,热气熏了一脸,他喝了一口,牙齿被烫了一下。

然后他用嘴唇试探了一下,等到不热了,才继续张口去喝。

越喝越开心,最后一碗没够,他兴奋的要装第二碗。

明黛悄悄看着,喊住了他:“不喝开水,拿碗过来。”

周斯年原地纠结了一会,还是拿着碗过去了。

明黛给他盛了一碗苞米面糊糊,很浓稠。

周斯年端着碗看了半天,嗅了嗅,闻了闻,用嘴唇试了试。

被烫到了。

再嗅一嗅,闻一闻,用嘴唇试了试。

嗯,还是烫到了。

就这样试了几次后,终于不烫了。

他张大嘴喝了一口,浓郁的甜香充斥着口腔,还没有来的及品尝就呲溜一下滑进胃里不见了!

周斯年着急,大口往嘴里灌,第一次糊了一嘴。

看着空碗,他有些不开心。

明黛又给他盛了一碗,周斯年开始重复刚刚的动作。

明黛趁着这个空隙,把炒好的土豆丝盛了起来。

周斯年如约而至!

盯着土豆丝,他有些疑惑,又有些着急。

“等下,我们一起吃。”

把案板清理一下,土豆丝和苞米面饼子放好,明黛给自己盛了碗粥。

拿出一双筷子递给周斯年。

他犹豫着接过,明黛示意了一下使用办法,轻松的夹起一块饼子。

周斯年眼睛亮亮的,也试了一下,失败了。

再试,还是失败了。

再试,成功了。

“吃饭!”

明黛把碗放在案板上,拿起一个饼子,夹起土豆丝,一口饼子一口土豆丝。

香甜的苞米面粥,酸辣鲜香的土豆丝,加上她特意放得青花椒,三者碰撞在一起,那味道!

明黛只能说,70年代第一顿自己做的饭,她满意极了!

周斯年颤巍巍的学着明黛夹起了一根土豆丝,在掉落前放进了嘴里。

“轰隆!”

周斯年的味觉得到了拯救,疯狂叫嚣着想要。

于是他开始疯狂的夹菜,粥和饼子都不吃了。

但是他只会一根一根的夹,明黛一筷子抵得上他忙活十几次。

看着越来越少的菜,周斯年不开心了。

明黛看出他的意思,慢悠悠的在盘子中间画了条杠。

然后就只吃自己这一边的菜了。

看了一会,周斯年明白了,他伸出筷子,把微微歪掉的线尾收了回来。

呵呵,还真的一点不让啊。

明黛只吃了一个饼子,一碗粥,半碟子土豆丝。

吃饱后,她就去刷锅刷碗了。

此刻,她浑然不知, 前院的人都以为她死了,犹豫着是不是要告诉大队长。

然后一阵霸道的香味就让他们无心去想其他了。

谁这么过分!早饭就做的这么香!

下午还怎么吃饭!

明黛这边则是忙着阻止周斯年吃第8块饼子。

他已经把剩下的粥和菜都吃了,饼子也吃了7个,实在不敢让他吃了。

明黛把饼子包起来:“给你留着,上山吃。”

周斯年想了想,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个布袋,正是自己昨晚给他装鸡蛋糕用的。

明黛看了看,没弄脏,把剩下的几个饼子放进去。

周斯年火速接过,想要继续揣兜里。

奈何饼子太大,放不下。

他又把饼子揣进了怀里,还用力按了一下。

能看出,非常满意了。

明黛拿出两颗大白兔奶糖把他哄了出去,趁着这会锅底有余温,把锅和餐具清洗了,厨房各处擦了一遍。

边打扫边盘算着厨房还缺啥。

打扫完,把锅底灰埋好,避免起火,关上厨房的门出来,就看到了坐在石磨上的周斯年。

尽管他现在很瘦,也不得不承认,他很帅。

他的帅和现下的审美不太一样。

对于现在的人来说,他的五官过于深刻,和欧美人差不多,而且他的个子太高了。

在这个普遍营养不足的年代,男生一米七五都算高的了,他却有一米九。

且因为当过兵的缘故,他的仪态很好,腰背挺直。

即使这会坐着,也像是一根竹竿一样,这样就更显得高了。

加上他现在瘦的脱相,看上去,是有些吓人的。

明黛打量着他的举动,内心有了成算。


很快,明黛就知道,人家为啥不过来的原因了。

知青点有好几个房间,但是只有两间房子现在有炕,大一点的男知青住,小一点的女知青住。

原因很简单,缺柴火。

这里的冬天,不烧炕是万万不行的!

从春天开始,家家户户都开始往家扒拉柴火。

一般都是女人和孩子找柴火,男人主要挣工分。

知青点的人都要上工,能捡柴的时间就少了,因此,他们往往不够烧一个冬天的,所以就选择了住在一起,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明黛的脸立刻就垮了,她不想长虱子啊!

尤其周桂萍的床铺还在中间位置,还没进去,她就开始全身痒痒了。

男知青这边也不是很满意,他们的房间是大,但是已经住了6个人了,还剩下的位置勉强还能睡两个人,三个人就很挤了,更不要说四个人。

所以张小军和刘大业就很不满意,询问还有没有其他的地方住。

而蔡明成则是已经把铺盖放到了炕尾上了,他成分不好,来时候家里交代了,万事不要出头,听从安排。

“队长,我们也不是找事,只是咱们房间太挤了,我们住进了,势必要影响到你们睡觉的位置,所以有没有其他的地方可以选择啊?”

张小军笑嘻嘻的问,并掏出一把花生,给在场的每个人都分了一颗。

明黛也跟着蹭了一颗,不过是个瘪子。

呵呵。

方明阳捏着花生,眼神闪烁了一下。

张小军说的很对,他们也不希望有人来,实在住不下了。

“倒是有个地方,也算咱们知青点的。”

张小军和刘大业大喜,明黛也支棱起耳朵。

“哎,还是算了,那边有点特殊。”

刘大业不太高兴了:“队长,你不会是不想我们过去住吧?!”

方明阳脸色一沉:“也罢,我就带你们过去看看吧。”

说完带头出去了。

刘大业和张小军扛着包袱跟上,明黛也跟在后面。

柳燕想了想,也扛起麻袋过去了,剩下秦芳芳,看着众人的背影,张了张嘴,最后什么都没有说,和蔡明成一样,选择了留下来。

宋兰兰吃着花生,看着往后院走的几人,嗤笑出声:“你的选择是对的,看着吧,明天他们就得哭着回来,还得和咱们一起住!”

秦芳芳没听懂,一脸问号。

可惜没人给她解答,老知青进去厨房吃饭了。

秦芳芳放好东西出来,看到蔡明成,两人一起往大队部领粮食去了。

不领不行,太饿了!

方明阳也带着四人到了后院。

后院很宽敞,还有一道影子墙,砖瓦砌的,对比前院的泥坯房,就很突兀了。

绕过影子墙,一道小门出现在眼前,倒是没锁。

方明阳小心的探出头,看了看里面,没有什么动静后,这才敢推门进去。

明黛:有问题!

进去后,大家才发现,这是一个难得一见的青砖大瓦房。

正对着院门的两间房间相连,最边上的是堂屋,外面还有一个大厨房和一个浴室卫生间,角落里是一个堆满杂物的储藏间。

就是房子看起来有一定的年代感了,不少地方还破了大洞。

张小军欣喜的问:“这也是知青点的吗?!”

方明阳含糊着点头:“算是吧,反正这里住的人也是知青,就是他脑子出了点问题,经常闹事,所以就让他自己一个人住在这里了。”

脑子有问题?

经常闹事?

明黛回忆了一下故事情节,很快就知道,方明阳说的是谁了。

也是一个路人甲人物,周斯年。

她看着一脸正义的方明阳,呵呵,这也不是个好人呢。

书里对周斯年的描写不多,他是从战场上下来的,好像也才20岁,受刺激发疯了,不知道什么原因被送到了红旗公社下乡。

在来柳家湾之前,他已经在公社的各个村子待过了,每个村子只待了一段时间。

原因是因为周斯年有疯病,他打人,打的很凶,几次都差点把人打死。

而且他本人武力值很高,防备心很重,不论是公社和大队,围剿了几次都对他没有办法。

打不过,想送走,上面有人压着,不让他回城,只能各个大队轮流守着。

好在他虽然有疯病,但是愿意干活,力气又大,比一般的人都干的好,只要不招惹他。

这个招惹的意思是不能抢他吃的。

之前大队的知青和社员被打,都是因为抢或者偷他东西吃。

他虽然被人压着不能回城,但是也有人按时寄包裹过来,所以吃的东西还行。

春天的时候,他被柳大柱一脸沉痛的接了过来,安排在知青点。

第一个晚上,就把知青点的人揍了个遍。

真的是揍了个遍,不论男女,全部打趴下了,原因是他带来的东西少了一包糖。

罪魁祸首就是宋兰兰,她拿了人家的糖,抱着法不责众的想法分给了其他人。

其他人对糖的来源也心知肚明,想着不过是一个疯子,吃就吃了。

然后知青点就集体请了一天的假,实在是爬不起来。

后来,周斯年发现了后面的青砖大瓦房,直接把锁拔了,住了进去。

方明阳他们看着心动,也想住进去,结果就是又被打了一顿。

村里的人不甘心,这是之前打地主留下的房子,因为只有一个房子没法分配,才一直闲置下来。

现在知青住进去,他们就不乐意了,纷纷派出了各自家里的光棍。

最后就是队上的青年人集体请假,大队长这才紧急制止。

没办法,只能让周斯年住着了。

书里,周斯年主要的作用是在方柔重生前,新知青住进来后,张小军就拿了周斯年的大米煮粥,因此他们被集体揍了一顿,扔了出去。

只是后来,周斯年不知道怎么死在了山里,书里就没有再多的描写了。

同时明黛也想起方柔去干嘛了,她重生后就知道了知青点的情况,又不愿意去砖瓦房挨揍,直接去找大队长谈判,给他们在其他几个房间盘炕了。

不过盘炕也要时间,女主和男二是寄住在村里人家的。

方柔好像是走了关系,直接住进了罗成的寡母家里。

这个时候罗成还没有因伤退伍,好像是明年的事情。

不管了,她是要住这里的,和疯子相比,她更害怕虱子。

果然,方明阳没有把具体的情况告知几人,匆匆说完就回去吃饭了。


一个大旅行袋,装的满满的,什么东西都有,摆了满满一堆。

明黛先把吃的东西摆出来。

“这是桃酥,就是我给铁蛋的东西,我们分成两份,你一份我一份;这是槽子糕,我们也分成两份,你一份,我一份;这是饼干,我们也分成两份,你一份,我一份;这是山楂糕,我们分成两份,你一份,我一份。”

周斯年看着自己的那一份,再看看明黛的,点了点头。

把吃的推到一边,拿出给他买的东西。

“这些都是你的,秋衣秋裤,穿在棉袄棉裤里面;这个是内裤,穿在秋裤里面;这个是袜子,穿上后再穿鞋;这个是拖鞋,洗完脚后擦干脚穿。秋衣秋裤两套,三天一换,内裤袜子三套每天都要换,换下来的当天就自己洗,知道吗?。”

每递过去一样,周斯年都用手抠一下。

到拖鞋的时候,他仔细看了上面的黑色棉布面,有些不高兴。

他还记得明黛脚上的那个碎花拼布小拖鞋。

明黛无奈, 我倒想给你找到一双,奈何空间仓库里没有这么大的女式拖鞋。

“凑活着穿吧,以后给你做。”

周斯年这才收回视线,伸出长腿,把拖鞋在脚上试了试,又把袜子找出来,也试了下,踩着拖鞋在炕上走了几圈,不一样的脚感,让他舒服的转圈圈。

明黛笑呵呵的看着,等他高兴了,坐下来,再次拿出一个东西。

“这是刮胡刀,以后用这个刮脸,知道吗?不要用你的匕首了。”

第一次看到他刮胡子的时候,明黛差点吓尿了,这人对着水桶,拿着把军刺在脸上肆意挥舞,看到明黛差点心脏停跳。

把刮胡子的工具和腻子用法讲清楚,告诉他早上先刮胡子再洗脸,确认他记住后才放下心。

东西分完了,把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装好,其他的帮周斯年放到他的炕柜里。

“东西放这里不会被老鼠啃,上面的小柜子放吃的,下面的大柜子放衣服,记住了。”

周斯年点头,想了想,把自己上衣口袋里的糖纸和布袋子掏了出来, 郑重的放进了小抽屉里。

明黛注意到,布袋子洗干净了,而且香味是她给他刷鞋用的洗衣粉的香味。

举一反三的能力很强啊,明黛更好奇,之前他是在哪里服役的了。

两人又坐了回去,周斯年把自己的包裹推了过来。

明黛看了看:“你要跟我分。”

周斯年点头。

明黛拿出小刀,把包裹打开,看清了里面的东西。

东西不多,就三样。

一袋子大米,看着五斤的样子。

四个罐头,两个午餐肉的两个红烧肉的。

最后是一件军大衣,包裹大就是因为它。

这个不错,明黛后期也可以搞一件,她记得齐志军来的时候就穿的军大衣。

周斯年挨个摸了摸,但是没有动,等着明黛的分配。

明黛也好奇,虽然言语间,自己用上了暗示和一定的心理抚慰,周斯年这么信任自己,却是没想到的。

“大米我放厨房,做饭咱俩吃,罐头也是,放在碗橱里,炒菜咱俩吃。

军大衣你穿,太大了我穿不了。”

周斯年点头同意,起身,把军大衣披在身上。

他太瘦了,全靠骨架子把军大衣撑起来,但是能感觉出来,他今天很开心。

等到他洗漱完,重新坐下,明黛拿出两块大白兔奶糖给他。

“你吃糖,把手腕伸出来我看看,好不好?”

周斯年看了看自己的手,乖乖伸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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