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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惹他,他都认天道当爹了!全本小说推荐

天外有山 著

现代都市连载

高口碑小说《千万别惹他,他都认天道当爹了!》是作者“天外有山”的精选作品之一,主人公李初一楚枫身边发生的故事迎来尾声,想要一睹为快的广大网友快快上车:楚枫说完,一双鹰鹫般的眸子审视众人,好似择人而噬。“这位首领,我们只是山野村夫,就算宝贝放在眼前我们也认不得,另外,今天村里所有人都没有出去过,何处去寻宝?”“老头,你敢撒谎?”楚枫怒喝,手中弓弦被他拉的“咔咔”作响,似乎下一秒就要射出。“村口那些心肺都还是新鲜的,别告诉我,你们狩到猎物要先养起来。”看到那人似乎下一秒......

主角:李初一楚枫   更新:2024-06-04 03: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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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初一楚枫的现代都市小说《千万别惹他,他都认天道当爹了!全本小说推荐》,由网络作家“天外有山”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高口碑小说《千万别惹他,他都认天道当爹了!》是作者“天外有山”的精选作品之一,主人公李初一楚枫身边发生的故事迎来尾声,想要一睹为快的广大网友快快上车:楚枫说完,一双鹰鹫般的眸子审视众人,好似择人而噬。“这位首领,我们只是山野村夫,就算宝贝放在眼前我们也认不得,另外,今天村里所有人都没有出去过,何处去寻宝?”“老头,你敢撒谎?”楚枫怒喝,手中弓弦被他拉的“咔咔”作响,似乎下一秒就要射出。“村口那些心肺都还是新鲜的,别告诉我,你们狩到猎物要先养起来。”看到那人似乎下一秒......

《千万别惹他,他都认天道当爹了!全本小说推荐》精彩片段


“初一?你那是干嘛,把肉整齐摆在一旁又不吃?”

李初一闻言,有些羞赧道:“姨,不是刚认了干爹嘛,虽然他不在这儿,我这给他摆上一份,也算尽了份孝心。”

“哈哈哈,我就说初一这孩子打小就懂事,你们看看这多孝顺,你这干爹可真有福气。”

“婶婶伯伯们,初一也会孝顺你们的。”

就在此时,一阵烈马嘶吼声打破了村庄祥和地氛围。

紧接着,村口的木栅栏被马蹄撞地四散而飞,十九道黑骑身影闯了进来。

他们手中冰冷的刀锋上,满是干涸后的血渍,在月光下显得煞气十足。

“桃夭国地煞十九骑到此,所有人给我滚出来。”

十九骑一字排开,在篝火映照下,他们一张张面孔显得狰狞可怖。

“头儿,兄弟们打好眼了,这村子就十几户人家不到五十口人,而且是这百里内唯一的村子。”

“嗯。”

为首之人手执漆黑长刀,马背上挂着一把大弓。

和他身后之人长相凶恶不同,这人脸上竟有几分清秀。

只是其一双眼睛,凶狠阴翳,此时正扫视着李初一等人。

“下面我数三声,你们出来个人回话,否则,呵。”

“一,二。”

“众位好汉,不知深夜造访我们山野乡村何事,这里有熟肉和我们自家酿的米酒,不如……”

老村长站了出来,可他一句话还未说完,就被马背上的哄笑声打断。

“头儿,这老头叫我们好汉,笑死我了。”

“啧啧,死老头,你知不知道我们一路屠了多少村子,筑了多少座人头观,还好汉?”

此话一出,在场之人瞬间心沉到谷底。

老村长更是一个踉跄,好似风烛残年。

他努力挺直身子,沉声道:“诸位,那就打开天窗说亮话,你们为何而来,又如何才能放过我们全村老幼。”

此时,那清秀匪首从背后取下长弓,搭弓引箭引而不发,而是对着所有村民瞄来瞄去。

如猫戏老鼠。

他嗤笑一声,“老头,听好了。”

“我叫楚枫,乃是这十九骑的头领,下面我问你答,回答令我满意的话,给你们一条全尸也未尝不可。”

“今天黄昏之时,我们十九骑百里之外就看到这方天地紫霞漫天,天花乱坠。”

“可一路以来却没有任何发现,老头,是不是有什么异宝出世,被你们藏起来了?”

“不急,你想清楚再回答。”楚枫说完,一双鹰鹫般的眸子审视众人,好似择人而噬。

“这位首领,我们只是山野村夫,就算宝贝放在眼前我们也认不得,另外,今天村里所有人都没有出去过,何处去寻宝?”

“老头,你敢撒谎?”

楚枫怒喝,手中弓弦被他拉的“咔咔”作响,似乎下一秒就要射出。

“村口那些心肺都还是新鲜的,别告诉我,你们狩到猎物要先养起来。”

看到那人似乎下一秒就要杀人,李初一深吸口气,就要站出来,可却被老村长不动声色间,从背后按住身子。

老人手劲很大,但李初一还是挣脱出来。

他知道这些匪徒无论如何怎样,都不会放过他们,既然是他惹得麻烦,就不能躲在身后。

“楚首领,这些猎物是我今日出去打的,而且我今日还认了个干爹。”

李初一站了出来,直视着那匪首阴鹫冰冷眸子,一字一句说道。

顿时,场面一度寂静。

紧接着,这群匪徒全都哄堂大笑起来。

“干爹?”

“这小子脑袋有问题吧,老子一会砍下来看看。”

……

就连村里人都不解,这伙人可是亡命之徒,皇帝搬出来都不顶用啊。

“坏人,初一哥哥干爹是大官,一定会抓你们坐牢的,”

这时,村民中一个三岁女娃带着浓浓奶音,朝那些匪人大吼。

“虎妞,不准乱说话。”一大婶连忙把女娃扯到怀里。

“大官?哈哈。”马上那群匪徒更加肆无忌惮地笑了起来。

不过那匪首楚枫似乎来了兴致。

他驱马上前,拉弓抵在李初一脑袋上。

“初一”,见状,村民全都惊叫起来,眼神里万般焦急。

“小子,是你今天出去打猎的,你干爹还是大官?那你知不知道,我这辈子最讨厌那些官吏,见一个杀一个。”

楚枫眼中露出戏谑,“小子,那你先说说,你那干爹是何人?说不定以后有机会送他下去和你团聚。”

看着抵在自己脑袋上的长箭,李初一眼角微微跳动,但依旧面不改色。

“楚头领对吧,我干爹是何人,我想你还不配知道。”

“小子你找死。”

楚枫怒极反笑,只见他松下手中长弓,狠声道:

“你说我不配?好好好。”

“我也不问你干爹是何人,但现在,你跪在地上叫我十声干爷爷,说不定我会考虑放了你。”

只是听到这话,李初一眼神立马古怪起来。

“楚头领,你确定想当我爷爷?那我叫你一声爷爷,你敢答应?”

“如何不敢。”

“爷爷?”

“乖孙子,爷爷在……”

楚枫一句话还未说完,忽然间天地色变,一道道雷蛇在天空闪过。

只见一道神雷从九天之上落下,直直轰在楚枫头顶。

随着一声炸响,刚刚还不可一世的凶人,直接化作无头尸体,从马上落下。

而这漫天雷蛇,来得快去得也快,转眼间间消失地无影无踪。

这一幕,也是让所有人傻眼,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

“老大?老大没了。”

“兄弟们,这村子邪门,直接屠村,给老大报仇。”

“给我杀。”

危机关头,李初一也是神色一狠,拿出那片金叶子,在手上狠狠划过。

而那金叶子在吸饱李初一血液后,瞬间化作一道金光笼罩整个村子。

金光之中,除了李初一,其他所有一切全都静止,仿佛定格一般。

他看到,婶婶们抱着小孩,满脸绝望。

叔叔伯伯们扛着锄头镰刀,神情坚毅,准备和歹人同归于尽。

他还看到,那些匪徒手持钢刀,张牙舞爪,满脸嗜血。

此刻,李初一没有丝毫犹豫,直接捡起楚枫掉落在地上的长弓,搭弓引箭。

一支支利箭射出,一道道血花绽放。

等到所有村民再次反应过来,刚刚还凶狠残暴的匪人,已经变成地上一具具尸体。

而李初一,也因失血过多,晕倒了过去。

这一晚,少年满拉弓,满腔热血满腔锋。


第二天清晨。

李初一拉着毛驴,和掌柜的再三道谢后,才慢慢悠悠离开清河郡城。

一出城,又是桃花绚烂,迎面而来。

李初一就这样迎着晨风,穿过一片片桃花林,一路向东。

“爹啊,你说这世人这般争斗不停,是为了啥?到头来还不是化作一抔黄土。”

一路上他已经遇到不少兵丁,全都整装待发,蓄势以待。

“恢儿,恢儿。”

“我和我爹说话,你个丑驴搭个什么嘴?”

这时,一道雷霆从天而降,刚好落在这驴头之上。

“哈哈,你个丑驴还敢占我便宜。”看着炸毛还冒着黑烟的驴头,李初一爆笑不已。

这道雷看着凶猛,其实也就是教训一下这头毛驴。

不过就是这次之后,毛驴学精了,以后再听到李初一叫爹,打死它都不敢开口。

一人一驴继续往东,直到午后三刻,才遇到一个村子。

“桃园村?”

李初一瘪嘴,觉得这名字太普通,这桃夭国处处桃花,叫这名的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可他刚走进村子,先是一股酒香扑鼻而来,然后就是一堆人迎了上来。

“小客官,吃饭还是住店?”

“客官,来我家,我家吃饭,酒水全免。”

“这小客官我先招呼的,你们给老娘滚开。”

霎时间,李初一尘封已久地记忆松动,让他以为到了某国景区。

“哥哥,来我家吧,我爹爹酿的酒可好喝了。”

他低头一看,只见一个约莫两三岁的小女娃,粉雕玉琢的,还没他膝盖高,正扯着他的裤腿。

好家伙,这让他如何拒绝嘛,如此萌物,果然是真店‘小’二。

“各位各位,我去这个娃娃家吃饭,就不麻烦大家了。”

刚刚还热情地大婶大叔,瞬间鸟散,只剩嘴里嘀嘀咕咕个不停。

“切,我们走,看来从今往后咱们几家要联手对付老张家的。”

“有理,他简直不讲武德,叫这么个女娃出来拉客,谁抢的过她。”

“就是,坚决抵制,晚上我就拉我老婆生孩子。”

李初一:“……”

“哥哥,这边。”

李初一跟着小女孩穿过一众屋舍,来到一家不起眼的酒馆。

“哟,小客官请进。”

店主是名中年男人,脸上看着沧桑不已,此时已经把小姑娘抱在怀里,夸个不停。

“客官,您是打尖还是住店?”

“我吃点东西,对了大叔,为何这个村子有这么多客栈。”

李初一想起村头场景,而且一路走来发现这里有很多酒家客栈。

“喔,是这样的。”

“从此处往西三千里,一路都没有人烟,直到三千里外才有城池。”

“为了避免荒郊野外遇到危险,所以大家都结伴而行或者选择商队同行。”

“人一多就需要休整补给,所以我们村里大多做了这类营生。”

李初一恍然大悟。

“大叔,我把驴拴在门口大树上,没问题吧。”

“没事儿。”

正在李初一拴绳的时候。

一行人带着十几个孩童,从他身边经过。

让他惊讶地是,这些小孩全部两间眼距宽、吊眼梢、耳位低,鼻梁低,面部扁平,看着痴痴傻傻。

竟和他记忆中的唐氏综合征,症状十分吻合。

李初一皱着眉头回到店里。

“大叔,那些人干嘛的,还有他们身后那些小孩哪儿来的?”

店家大叔正在烧水,见李初一询问,便停下手中活计,一脸叹息。

“哎,那些小孩都是可怜人啊,从小先天不全,被各种虐待嫌弃,如今,也算是脱离苦海了。”

“喔,大叔,此话怎讲。”李初一有些不解。

“听说三千里外那座城池有个大善人,专门修了座善堂,在全国收养这些先天不全的小孩。”

“所以去到那边,对他们来说也是个好归宿吧。”

听起来倒是不错,但李初一心中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

“小客官,今天店里有现成的卤肉,我给你切一盘再给你炒两个新鲜小菜,上一瓶我自酿的桃花酒,你看如何。”

“那麻烦大叔了。”

饭菜很快上来了,老规矩,李初一还是先孝敬他天道老爹,才开始动筷。

桃花酒度数不高,但香甜沁爽,不由让他胃口大开。

直呼这才是酒嘛,度数高有什么用?几个人欣赏得来。

正在他眼神迷离,大呼过瘾的时候,这店家小姑娘又带了个客人进来。

来人提着一把长剑,李初一瞟了一眼,一下看出这剑客是女扮男装。

不过他并不在意,江湖儿女嘛,正常。

酒足饭饱,付了银钱和店家告别。

“小客官,我看你一个人,不如等商队同行。”

“实在是此去三千里,一两个月都要路宿荒野,跟着商队也安全。”

李初一正解着驴绳,大驴头在他怀里蹭个不停。

“大叔,我胆子很大的,没那么多讲究。”

“好吧,那你记住,在野外我们这边可有个说法,那就是宁睡坟头,不宿破庙。”

“谢谢大叔,初一记住了。”

离来桃园村向东不久,就是真正的三千里大山了。

李初一躺在毛驴背上,穿梭在深山老林之中。

在他身边,百鸟环绕,在他身后,猛虎随行。

刚开始可把毛驴吓得不行,可看到那些猛兽见它能驮着李初一,眼神中流露出羡慕二字。

这蠢驴就又抖起来了,不时撅起蹄子,或是龇牙咧嘴挑衅个不停。

李初一并没管它,他正一只手吃着鸟儿们送来的各种坚果,一只手拿着一本古书专研着。

书上几个大字《般若刀总典》,是一部凡人至高武学,按书中所说,刀成之日,凡人中无敌,初入仙门者亦可一战。

这本书是他刚进大山,从山坡上滑下来来的,旁边还有一把黑直长刀,类似记忆中的唐直刀,只是看着有些锈迹斑斑。

就这样继续走着,不知不觉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此时,李初一面无表情。

在他手中,各种秘籍高高堆成一摞。

什么《龟象龙典》《闭月真经》《玄冰真气》《混元罡气》,太多了。

“爹啊,这么多秘籍,练不完,根本练不完,还有这本《销魂宝典》,啥意思啊?”

不止如此,这一路他还捡到各种兵器,它们造型各异,但看着大都不凡。

没办法,李初一只能让身后一众猛兽驮着,实在是这些兵器放在一起老重了。

还有那手臂粗的山参,各种带着奇异光泽的果子。

“爹啊,吃不完,根本吃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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